为加快我区卫生事业单位发展,优化卫生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面向201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专业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此次拟招聘的岗位共33个。具体岗位情况见《沙坪坝区面向2014年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岗位要求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一览表》中各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招聘条件。其中,⑴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应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⑵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均须具有在本专业科室6个月及以上实习经历。
3.所有考生学历、学位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自愿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双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下列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网上投递资料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人员集中资格审查、专业技能考试、面试等程序,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的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比例。经审查无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该岗位取消招聘。
(一)网上投递资料:2013年12月25日—12月31日,请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沙坪坝区面向2014年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发396259311@qq.com邮箱。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所有报名人员(包括网上投递资料人员)于2014年1月2日(星期四)9:00—17:00到重庆医科大学图书馆(袁家岗校区一楼办事大厅)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携带《自荐书》和学校已签意见的《沙坪坝区面向2014年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本次报名不得委托报名。
现场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和条件,审查应聘人员在校学习成绩(专业学科原则上每科成绩为优秀,公共学科每科为良好以上〔以学生的原始成绩单为准〕)、专业实习情况,在校担任学生干部情况、个人奖惩情况及仪表仪态等,通过面谈、问答、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
(三)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
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在同一时间进行,先专业考试,后面试。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的时间为2014年1月6日,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来源:91考试网 www.91eXam.org。
1.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由考核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书中应明确除外条件和违约责任,并报区卫生局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最后截止时间为考试总成绩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签订就业协议资格。考生放弃签订就业协议或签订后解除就业协议的空缺岗位,将在报考该岗位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至第二名,若递补人员再放弃,该岗位将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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