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1、分报考类别将总成绩依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体检和考察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2.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1〕52号)规定操作,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在此期间放弃录用资格造成的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与补录
考察由区卫生局牵头组织,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放弃录用资格造成的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分别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七)办理录用手续
1.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负责录用工作,根据各考生填报意愿、考试成绩及单位需求等确定录用单位,录用情况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卫生局网站公示。
2.考生在录用之前,须与各录用单位签定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八)其他规定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萝岗区卫生局可根据工作进度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网站及萝岗区卫生局网站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3、本次公开招录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萝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
4、本次招聘工作由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20-82116780,监督电话为020-82116788。
附件:广州市萝岗区2014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招聘报名表
萝岗区卫生局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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