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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衢州市第三医院招聘13人公告(一)
2014-01-21 16:23:4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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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卫生局关于2014年春季人才交流会市第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的需求,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根据2006年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委办〔2007〕90号)、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特殊岗位认定和优秀人才外招办法(试行)的通知》(衢市人劳公〔2008〕148号)和《关于〈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衢市人劳公〔2011〕8号)精神,经市人力 社保局审核同意,现将衢州市2014年春季人才交流会市第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衢州市2014年春季人才交流会市第三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13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

面向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社会人员招聘:

面向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的人员放宽至浙江省常住户口;其他人员具有衢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户籍以2014年2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14年9月30日前毕业的应届生)面向全国可不受生源和户籍的限制。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取得毕业证书的按社会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考的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78年2月7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73年2月7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6.“专业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2月7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的专业经历年限。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4年1月21日前市卫生局通过衢州卫生网(网址:www.qzwsj.gov.cn)、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qzrls.com)、衢州人才网(网址:www.qzrcw.com)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4年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00;衢州东方会展中心。

2.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201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职称资格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本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吋免冠近照3张。

3.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应聘相应岗位的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三)资格审查:市卫生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按1:3比例开考,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须经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卫生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核减指标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告。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生凭身份证于2014年2月12日到市卫生局315办公室领取。

(四)笔试。笔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两门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内公布。

笔试时间为2014年2月13日。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

(五)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市卫生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的命题和面试组织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4.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替补,体检工作在市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考核。考核按衢委办(2007)90号文件和参照公务员招聘考核办法,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以下几种情况作为考核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 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招聘岗位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替补。

(七)录用。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录用通知书,并限期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办理调动手续,应届毕业生凭录用通知书到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办理派遣及相关手续。

Tags:事业单位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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