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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是直属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共卫生专业的医疗机构,按照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沪编〔2013〕440号)文件,本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妇幼保健工作指导、质量控制、业务培训、信息管理、科学研究和妇幼保健示范服务等职能。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编制内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儿童保健医师 3名
2、孕产保健医师 3名
3、妇女保健医师 3名
4、产前诊断医师 2名
5、实验室技术人员 1名
6、护师 1名
7、卫生项目专员 1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岗位具体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至smch_hr@163.com,邮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其中,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有效期内), 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7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1月27日。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人事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中心回复的考试通知。
(三)笔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笔试人员,参加由本单位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根据笔试与面试的总测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进入体检。根据招聘职数,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体检。
(六)考察
由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许老师
邮箱:smch_hr@163.com 联系电话:32576339
监督电话:32576221
原标题: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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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公开招聘公告.docx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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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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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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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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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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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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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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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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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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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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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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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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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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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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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儿童保健条线管理工作(临床方向),如:危重新生儿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出生缺陷儿童管理等方向,并协助开展全市质控督导与评估工作。
(2)承担儿童保健示范门诊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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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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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儿科学方向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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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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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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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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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承担儿童保健管理和调查研究工作,有儿童保健相关门诊工作经验,具有听力、视力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2)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良好的人际沟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3)具备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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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负责儿童保健条线管理工作(公卫方向),如:特殊儿童健康管理、托幼和散居儿童管理等方向,并协助开展全市质控督导与评估工作。
(2)协助儿童保健示范门诊相关工作。
(3)收集儿童保健相关监测数据与相关资料,定期进行整理汇总,协助完成相关工作的数据分析和调研报告撰写。
(4)协助筹备、组织、实施业务相关培训与健康教育工作,做好总结和资料归档等。
(5)参与本领域相关项目与课题的申报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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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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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儿科学方向优先)、公共卫生(妇幼方向优先)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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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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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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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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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保健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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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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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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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孕产保健条线管理工作,包括产科质量管理(如:产前诊断(筛查)、妊娠风险管理、危重孕产妇管理等)与孕产妇保健管理,并协助开展全市质控督导与评估工作。
(2)收集孕产保健相关监测数据与相关资料,定期进行整理汇总,协助完成相关工作的数据分析和调研报告撰写。
(3)协助筹备、组织、实施业务相关培训与健康教育工作,做好总结和资料归档等。
(4)参与孕产保健示范门诊相关工作。
(5)参与本领域相关项目与课题的申报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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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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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妇产科学方向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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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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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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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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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悉妇幼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妇幼保健相关领域,具有妇产科临床基础及孕产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
(2)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良好的人际沟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3)具备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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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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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妇产科学方向优先)、公共卫生(妇幼方向优先)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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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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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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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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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保健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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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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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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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妇女保健条线管理工作,如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保健、更年期保健、妇科管理等,并协助开展全市质控督导与评估工作。
(2)收集妇女保健相关监测数据与相关资料,定期进行整理汇总,协助完成相关工作的数据分析和调研报告撰写。
(3)协助筹备、组织、实施业务相关培训与健康教育工作,做好总结和资料归档等。
(4)参与妇女保健示范门诊相关工作。
(5)参与本领域相关项目与课题的申报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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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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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妇产科学方向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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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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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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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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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妇幼保健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本领域情况以及妇幼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妇产科临床基础及妇女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
(2)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良好的人际沟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3)具备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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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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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妇产科学方向优先)、公共卫生(妇幼方向优先)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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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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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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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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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诊断临床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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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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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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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从事产前诊断(筛查)临床工作。
(2)收集汇总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有关信息,协助完成相关工作的数据分析和调研报告撰写。
(2)参与中心示范门诊相关工作。
(3)协助中心各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及完成。
(4)参与本领域相关项目与课题的申报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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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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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或其他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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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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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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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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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具有5年以上产前诊断相关临床经验,接受过临床遗传学专业技术培训,在三级医疗机构任职者优先。
(2)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良好的人际沟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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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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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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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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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中心实验室常规临床检测及产前诊断与分子实验室的相关检测工作,做好检验质量管理,及时出具符合质控标准的报告单并及时送发。
(2)按照实验室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3)参与中心示范门诊相关工作
(4)参与本领域相关项目与课题的申报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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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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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生物学技术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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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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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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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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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2年以上实验室工作经验,接受过产前诊断相关实验室技术培训,具有三级医疗机构任职经历者优先。
(2)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良好的人际沟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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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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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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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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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示范服务门诊各诊室的日常管理及护理业务工作。
(2)做好门诊区域感控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做好消毒隔离和预防交叉感染。
(3)协助做好示范服务相关健康教育工作。
(4)参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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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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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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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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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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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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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独立完成常见病护理及各项基础护理工作的能力,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和技能。
(2)熟悉妇幼保健工作的相关知识与护理特点。
(3)具备三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备儿童生长发育测量与智力测试资质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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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项目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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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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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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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各级各类课题和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2)负责课题和项目设计、实施和验收评估。
(3)做好本领域相关项目成果申报。
(4)协助组织开展中心内部相关科研培训工作。
(5)协同业务科室做好健康教育质控管理相关工作。
(6)完成其他科研管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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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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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卫生事业管理、妇幼卫生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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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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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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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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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3年以上项目管理经历或相关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备较强的外语能力与计算机应用能力。
(3)身体健康,独立工作能力强,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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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附件2:
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
一、基本信息:
报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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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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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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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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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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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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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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