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山东省妇产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妇产医院、山东省生殖医院、山东省生物制品研究所)是一所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集妇幼保健、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和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经省政府批准规划建设床位900张,目前济南市区的中心院区开放床位317张,二期工程5万平米,床位300张,拟于今年年底开工建设;与齐河县政府合作建设的黄河院区一期工程5万平米,400张床位的业务综合楼预计2020年6月1日启用。我院设有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社会保健部、中医部、生殖医学部、口腔医学部等“七部”为框架的34个业务科室,现有职工779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97人,年分娩量近1万人,年门诊量近60万人次,年手术6500余台次。
我院拥有国家卫生健康委生育调控技术重点实验室和山东省优生技术重点实验室两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以院长王谢桐教授为学科带头人的产科为国家重点专科,围产保健和儿童保健为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目前我院是国家卫健委确定的首批“全国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基地”,生殖医学中心是国内最早一批开展辅助生殖技术业务的学科。
作为全省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中心,我院承担着山东省妇幼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山东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中心、山东省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质量控制中心、山东省出生缺陷监测中心、山东省妇女盆底功能障碍防治中心、山东省孕前优生检查项目质量控制中心、山东省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山东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公室、山东省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办公室、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等多项公共卫生和技术指导职责任务。医院同时还承担着山东大学研究生培养任务。
全院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按照“十三五”期间“123”工作思路,即以建设全国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区域中心为目标,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两步走”发展战略,实现医院在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各项指标、妇幼保健学科建设科研平台建设三个走在国内前列,夯实发展根基,加快发展进度,提高发展质量,更好地为全省妇幼健康服务,为推进全省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服务。
按照上级人才引进的有关精神,结合医院的发展目标,2019年面向全国招聘100名博士研究生以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一、招聘计划
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1.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45岁,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50岁;
2.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
3.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在三级医院工作满5年;
4.无违法犯罪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报名程序
1.下载并填写《山东省妇幼保健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
2.将报名表以及本人学历、学位、职称、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压缩打包发送至sdmchhr@163.com。
3.医院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安排面试考察;
4.对于面试考察合格人员,医院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入编备案手续。
四、薪资待遇
经考核合格录用人员,除享受医院正常薪资、绩效以外,达到相关要求后另可享受医院制定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措施(附件3)。
五、本招聘计划1年内有效,联系电话0531-68795003、68795008。
原标题:山东省妇幼保健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百人计划”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2019年山东省妇幼保健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百人计划”招聘计划.xlsx
|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百人计划” |
| 科室 |
专业及方向 |
招聘人数 |
| 博士研究生 |
高级职称 |
| 妇科 |
妇产科学 |
5 |
4 |
| 产科 |
妇产科学 |
5 |
4 |
| 生殖医学中心 |
妇产科学、男科学 |
2 |
2 |
| 儿科 |
儿科学 |
5 |
6 |
| 儿外科 |
儿外科学 |
2 |
2 |
| 儿童保健科 |
儿科学/儿童保健 |
2 |
2 |
| 超声诊疗科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 |
4 |
2 |
| 病理科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2 |
2 |
| 麻醉科 |
麻醉学、临床医学 |
2 |
2 |
| 肿瘤科 |
肿瘤学 |
2 |
2 |
| MICU |
急诊医学、重症医学 |
2 |
2 |
| 两腺外科 |
普外科/两腺外科 |
4 |
2 |
| 消化内镜中心 |
内科学/消化内科 |
2 |
2 |
| 中医科 |
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推拿学 |
2 |
1 |
| 眼科 |
眼科学 |
2 |
1 |
| 口腔科 |
口腔医学 |
2 |
1 |
| 耳鼻喉科 |
耳鼻咽喉科学 |
2 |
1 |
| 检验科 |
临床检验诊断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 |
2 |
1 |
| 药剂科 |
药学、药理学、药剂学 |
2 |
1 |
| 国家卫健委生育调控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优生优育重点实验室 |
遗传学、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基因工程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理学) |
4 |
|
| 妇幼卫生健康研究中心 |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卫生法学、信息工程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
| 行政管理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行政管理学、公共管理学、会计学、医学工程学 |
3 |
|
| 合 计 |
60 |
40 |
2019山东省妇幼保健院高层次人才报名表.xlsx
|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
| 应聘科室 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码 |
|
照片 |
| 政治面貌 |
|
技术职称 |
|
技术职称取得时间 |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第一学历毕业学校/专业 |
|
学历/学位 |
|
毕业时间 |
|
| 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专业 |
|
研究方向 |
|
毕业时间 |
|
| 博士研究生毕业学校/专业 |
|
研究方向 |
|
毕业时间 |
|
| 工作经历 |
起止日期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 |
|
|
| |
|
|
| |
|
|
| |
|
|
| 专业进修/培训/学习经历 |
起止日期 |
单位 |
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主要学术成果及获奖 |
时间 |
论文/著作/课题/获奖名称 |
位次
(n/N) |
杂志/出版社/
立项部门/平鉴部门 |
| |
|
|
|
| |
|
|
|
| |
|
|
|
| |
|
|
|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高层次人才招聘优惠措施一.docx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兴院引才
五年行动计划
人才是医院可持续发展的第一资源,是提升我院核心竞争力最为活跃、最为积极的因素。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激发各类人才活力,促进医院快速发展,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对我院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和业务紧缺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制订以下奖励政策。
一、人才奖励政策
(一)博士学位人员奖励政策
具有博士学位(含工作后取得学位学历者)我院在编人员,在医疗、保健、科研等岗位工作,专业技能在同专业、同职称级别中名列前茅,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博士后为4000元)的生活补助金奖励,连续奖励5年。
1.奖励期内以国家卫健委生育调控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妇幼保健院为第一作者单位,个人以第一作者在SCI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在中华系列杂志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发表在增刊及电子刊物除外的论文除外)。
2.奖励期内以山东省妇幼保健院为依托单位获得省级科技奖励1项(排名前三位)或山东医学科技奖三等奖以上1项(排名第一位)。
3.奖励期内以国家卫健委生育调控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妇幼保健院为依托单位,个人以第一位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或厅局级课题2项。
(二)紧缺型人才引进政策
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在医疗、保健、科研等岗位引进的紧缺型人才,因离职需承担原单位要求的经济责任时,如满足以下条件,则由医院给予相应补助。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2.在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本专业工作满五年。
3.经院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
二、考核与实施
1.个人申报。
2.医院成立由院内外专家组成的考核委员会,对博士学位人员和紧缺型人才的专业理论、业务技能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院党委进行研究。
3.本规定实施前连续5年内已经达到博士生活补助金发放标准的人员可在本规定实施后直接享受生活补助金待遇。已经入编制人员可自行选择连续5年的补助起止时间。尚未入编制人员,自入编之日起可享受补助。
4.紧缺型人才的经济补助由人事科核实其在原单位所承担的实际经济责任,报院党委研究同意后据实补助。
5.对于已经享受博士生活补助金待遇,在补助期内未能达到奖励标准的人员,已发放的生活补助金在以后的工资绩效中扣除。
6.已经享受博士生活补助和紧缺型人才补助的人员,因个人原因,在聘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内离职的,应一次性将所领取的补助全额缴回单位。
7.本计划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由人事科负责解释。奖励(补助)政策于医院和职工签订奖励(补助)协议后执行。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高层次人才招聘优惠措施二.docx山东省妇幼保健院高层次人才
招聘优惠措施
一、实施范围
因医院工作需要引进的在“三甲”医院工作5年以上的妇科、产科、儿科、儿外科、两腺外科、肿瘤科、超声科、重症医学科、病理科、生殖医学科、麻醉科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及业务骨干,达到医院规定的条件后,通过相关程序,正式进入医院编制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以及所在科室绩效外,另行享受医院制定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学科业务骨干引进优惠措施。
二、具体措施
(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达到以下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医院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不低于80万元的生活补助金以及不低于1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1.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
2. 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以及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科)的博士生导师;
3. 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以及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科)的硕士生导师;
4.具有正高级职称,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在50岁以内的高层次人才。
(二)学科业务骨干
达到以下条件的学科业务骨干,通过医院组织的相关考核,分别给予不低于40万元的生活补助金及不低于5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