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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吉林大学附属吉林医院(吉林市中心医院)
2014年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医院人才建设规划及人力资源需求实际,医院将于近期开展2014年人员招聘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我院医学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学科建设为中心,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人才队伍的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增强医学学科综合实力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人员招聘的各项工作。
组 长:钱大为 王 昶
副组长:李 威 岳东民 韩鹰鹏 李景福 王建东 丁学梅
组 员:窦 悦 金鸿玮 曹 婧 叶 青 于秀梅 陈 丹 于 洋
袁凤娟 薄 艳 胡国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科教部,负责人员招聘的日常工作。
三、招聘范围
招聘医生、医技、药剂、护理及助产人员,以上人员均为合同制。
四、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医学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具有较为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3.身心健康,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年龄要求
1.本科及硕士毕业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博士毕业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
1.应聘医生岗位的要求
(1)应聘医生(急诊、儿科医生除外)的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同时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独立学院)并获得学士学位。
(2)应聘儿科及急诊医生岗位的人员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不含专升本)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2.应聘医技及药剂岗位的要求
应聘以上岗位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同时初始学历应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不含专升本)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应聘护理及助产士岗位的要求
应聘护理及助产士岗位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
4.同等条件下,应聘人员为部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者优先。部分非部属的国内优秀医科院校在此次招聘工作中可视为部属院校。具体学校为(排名不分先后):首都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医科大学、山西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福建医科大学、南昌大学、郑州大学、南方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新疆医科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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