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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孙老师 段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511593 (四)本简章由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卫生局人事处:0871-63123241 昆明市监察局驻市卫生局监察室:0871-6312330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 |
| 附件 |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其他招聘条件 |
| 要求 |
昆明市 第三人民医院 |
临床科室 |
专业技术岗位 |
4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学、传染病学 |
30岁及以下 |
CET-6合格或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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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剂科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药理学 |
30岁及以下 |
本科专业为药学 |
| 检验科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30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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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验科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全日制大学本科 |
医学检验学 |
26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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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剂科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全日制大学本科 |
中药学 |
26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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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室 |
专业技术岗位 |
5 |
全日制大学本科 |
临床医学、麻醉学(1名) |
26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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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理 |
专业技术岗位 |
3 |
全日制大学本科 |
护理学 |
26岁及以下 |
CET-4合格或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
| 病案统计室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全日制大学本科 |
医学信息、公共卫生管理 |
26岁及以下 |
CET-4合格或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
| 长坡院区检验科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全日制大学本科 |
医学检验学 |
26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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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坡院区临床科室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全日制大学本科 |
临床医学 |
26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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