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昆明倘甸产业园区轿子山旅游开发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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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010年3月修订)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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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昆明倘甸产业园区轿子山旅游开发区卫生系统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本招聘考试工作的相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电子邮箱,并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通讯畅通。 三、对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个人信息(如报名序号)及报考人员自己设定的密码及Email账号,自行妥善保管。 四、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照片、假证书。 五、不故意浪费考试资源。 六、保证符合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附文: 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一、本人对本人所设之密码或Email账户泄露产生的后果自负。 二、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所有考生的诚信记录将与全国考试的诚信记录联网。 三、招聘公告中规定“不得报名”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与报名、考试的,将从最近一次报名的时间计算禁考年限,全部调整为2年; 四、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假照片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1)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证明材料不实但未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我局事业单位任何岗位。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的行为包括:使用他人身份证报名的行为、同一身份证号换用不同姓名报名并交费的行为、使用他人电子照片报名并交费的行为、使用与本人身份证号所载姓名与号码不一致的信息报名并交费的行为(包括在姓名或身份证号上做微小改动进行重复报名并交费的行为)或者其他类似违纪行为。 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包括: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而报名(包括在读学生报名)的行为、上传虚假照片的行为及其他可以被公认的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 (3)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其他法律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通过资格复审但未参加面试、参与面试但未参与后续考察或体检环节、未按规定到招录单位报到等故意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视同为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取消本次报考或录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全国范围内的相关考试。
承诺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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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7日
http://td.km.gov.cn/a/yangguangzhengwu/tongzhigonggao/1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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