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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云南省曲靖市公开招聘11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告(一)
2014-08-14 09:33:5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2014年最新招考信息: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曲靖市卫生局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卫字〔2014〕238号)文件精神,现将曲靖市2014年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招聘范围及对象

曲靖市2014年公开招 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取得普通招生计划大专及以上学历,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人员(详见《曲靖市2014年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表》)。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的执业(助理)医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曲靖市2014年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告、招聘计划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及曲靖市卫生信息网((http://qjwsj.gov.cn/)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招聘岗位、人数

1.曲靖市2014年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11名,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曲靖市2014年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1)。

2.招聘岗位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3.通过社会公开招聘达不到岗位需求计划的,由试点县卫生局负责动员派遣,采取从本县县级公立医院中符合条件的编制内人员动员派遣的办法补足。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3.年龄:40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及性质:取得普通招生计划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须参加笔试;

5.专业要求: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

6.专业资质要求: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7.身体健康。

8.岗位要求持有的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相关资质(格)证书,报名资格审查前必须持有,报名时只提供成绩未持有证书的应聘人员视为资格不符,审核不予通过。

(二)应聘人员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经过培训后,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的执业(助理)医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3.2011年以来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五、报名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方式

曲靖市2014年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

(二)报名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报名及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9月3日9月5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及资格复审地点:曲靖市卫生局基层卫生科(曲靖市交通路64号)

(三)报名及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应聘者须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薄、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登记表》三份(可在上述三个网站中下载),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和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5张。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除须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原行政事业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其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试(笔试)、考核和体检。

(一)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考试考核由市卫生局组织,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采取考试和临床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和临床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各占50%。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临床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内容为临床实践能力。以两项考试成绩的总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若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加试临床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确定最终人员。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曲靖市卫生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总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三)岗位培训。经考试或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中没有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市卫生局组织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位培训。

(四)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特岗全科医生服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聘用手续的办理

1.曲靖市卫生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曲靖市卫生局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并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待4年服务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办理录(聘)用手续。

3.在办理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备案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必须在公示前向曲靖市卫生局提交《曲靖市2014年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聘用或公示期间反映有不宜聘用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考核总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4.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为4年,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或者全科助理医师。服务前已注册过执业范围但未含全科医学专业的,可以申请在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内加注全科医学专业。

5.公开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县卫生局报到并及时派遣到所报考岗位的乡镇卫生院工作。4年服务期内,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标准按照《曲靖市卫生局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卫字〔2014〕238号)文件执行。

6.公开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4年服务期内与服务单位签订劳动合同。4年服务期满且连续4年考核合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和所在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录(聘)用为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属公立医疗机构的编制内人员除外)。考核不合格者直接终止聘用合同。

八、纪律和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由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本次招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取消报名、考试和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Tags:卫生系统 医院 医生 护士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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