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最新招考信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网[www. scdpf.org.cn,下同]和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网站[www.81kf.net,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以下简称“医院”)
2.单位性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3.单位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八一路81号
4.主要职能: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是由中央军委决定,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援建,成都军区承建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重大项目,是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管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中心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成都国际医学城”内,占地185亩,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投资近4亿元,有病房楼、门诊楼、康复楼、医技楼等11幢单体建筑。中心拥有床位700张,采用无障碍人性化设计,配备核磁共振、CT机、彩超、机器人、康复水疗室等高档康复医疗设施设备,是全国规模最大、设施设备最齐全,融康复、医疗、科研、培训为一体的省级康复医院。近期,中央军委范长龙副主席、许其亮副主席,四川省委书记、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王东明同志对中心取得的成绩和变化,以及全体职工的贡献作了肯定,也做出了继续扶持中心发展的重要指示。
中心遵循“康复为主、医康结合”的发展思路,立足四川,辐射西南,面向全国,将把中心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以康复医学为特色,集康复、医疗、科研、培训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性、区域性康复资源中心,为“5.12”汶川特大地震等伤残人员和各类临床医疗、康复病人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临床及康复医疗服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4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须具备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11月28日)。在其他省(市、区)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不受基层工作经历限制。基层工作经历要求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川组通〔2014〕58号)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5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5日至11月28日0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2014年11月30日08︰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12月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和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14年12月17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心电图医师(中级)、放射医师(中级)系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在上一次公开考试招聘中因报名人数不足予以取消,按照有关规定,在本次公招中,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放宽为2:1。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12月16日至12月19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其中心电图医师(中级)、放射医师(中级)岗位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专业技术岗位笔试为《卫生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卫生公共基础》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按照《大纲》要求,本次《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内容除康复治疗师岗位不考中医学基本知识,其余岗位考试范围涵盖《大纲》全部内容。
3.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12月2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于2014年12月31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在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5年1月2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于2015年1月6日在该网站上公布。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15年1月1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4年12月19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刘晓琳同志(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八一路北段81号,联系电话:028-82660072),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