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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淮安市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并报市卫生局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在编)148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2015年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类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含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学位者具备满三年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的或报考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各分院招聘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先投档后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投递自荐材料,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按专业分类分批分期组织考试,已招满的岗位不再接受投档,未招满的岗位投档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
2、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对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自荐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应聘人员就读学校、研究方向、研究成果等综合情况进行初步筛选,择优确定并电话通知参加考试人员。
3、参加考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按通知时间到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淮安市淮阴区北京西路6号)人事处(9号楼二楼)进行报名确认,并参加体检和考试,联系电话:0517-84923364,联系人:田璇。
考试前确认的报名人数未达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开考比例的,则按相应比例缩减该岗位本批次录取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批次招聘。岗位被取消的确认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考试
1、考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按专业分类分批分期组织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体检与考核
1、参加面试的人员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在面试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
2、在体检和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体检和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考察不合格情形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4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进编)等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备案或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84907276
淮安市卫生局80831677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671213
本公告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2015年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 例(倍) |
专业条件 |
学历条件 |
学位 条件 |
其他条件 |
本部 |
内科系统医生 |
专业技术 |
51 |
1.2 |
医学类 |
研究生 |
硕士
及以上 |
1、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或俄语四级、日语二级的考试; 2、第一学历为本科或本硕连读;
3、如有工作经历者必须是在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的工作经历; 4、聘用后二年内须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
外科系统医生 |
28 |
1.2 |
医学类 |
妇产科系统医生 |
13 |
1 |
医学类 |
儿科系统医生 |
6 |
1 |
医学类 |
护理 |
2 |
1.5 |
医学类 |
卫生统计 |
1 |
2 |
医学类 公共卫生类 |
康复中心 |
4 |
1 |
医学类 |
影像中心 |
4 |
1 |
医学类 |
超声室 |
5 |
1 |
医学类 |
核医学科 |
3 |
1 |
医学类 |
病理科 |
3 |
1 |
医学类 |
电生理室 |
1 |
1 |
医学类 |
高压氧 |
1 |
1 |
医学类 |
检验科 |
2 |
1.5 |
医学类 |
中心实验室 |
3 |
1.5 |
医学类 |
药学 |
4 |
1.5 |
医学类 药学类 |
营养科 |
1 |
2 |
医学类 公共卫生类 |
各分院 |
内科系统医生 |
8 |
1 |
医学类 |
1、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或俄语四级、日语二级的考试; 2、聘用后二年内须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
外科系统医生 |
1 |
1 |
医学类 |
妇产科系统医生 |
1 |
1 |
医学类 |
儿科系统医生 |
2 |
1 |
医学类 |
医技科室医生 |
4 |
1 |
医学类 |
注:专业条件按《2015年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
2015年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序号
|
专业类别
|
涵 盖 专 业
|
1
|
医学类
|
病理解剖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原生物学、藏医学、传染病学、傣医学、儿科学、儿科医学、耳鼻咽喉科学、法医学、方剂学、放射医学、放射治疗技术、妇产科学、妇幼保健医学、高等护理、高级护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哈医学、航空、航天与航海医学、呼吸治疗技术、护理、护理管理、护理学、基础医学、急诊医学、计划生育医学、假肢矫形工程、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精神医学、军事预防医学、康复工程技术、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学、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口腔修复工艺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老年医学、临床工程技术、临床检验、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博士、临床医学硕士、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麻醉学、蒙医学、免疫学、民族医学、内科学、内科学(含:心血管病、血液病、呼吸系病、消化系病、内分泌与代谢病、肾病、风湿病、传染病)、皮肤病与性病学、全球健康学、人体解剖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神经病学、生物医学及临床医学、实验动物技术、特种医学、听力学、外科学、外科学(含:普外、骨外、泌尿外、胸心外、神外、整型、烧伤、野战外)、维医学、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细胞生物学、眼耳鼻喉科学、眼科学、眼视光技术、眼视光学、医疗美容技术、医疗仪器维修技术、医学技术、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医学实验技术、医学实验学、医学营养、医学营养学、医学影像、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遗传学、营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影视光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预防医学、运动医学、针灸推拿、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儿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骨伤、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五官科学、中医学、中医医史文献、中医诊断学、肿瘤学、助产、壮医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神经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生物医学工程、细胞生物学、生理学、生物工程、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神经生物学、原子核物理学及核技术、原子与分子物理、
|
2
|
公共卫生类
|
公共卫生、公共卫生管理、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计划生育管理、军事预防医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全球健康学、少儿卫生与妇幼保健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食品卫生与检验、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卫生毒理学、卫生管理、卫生监督、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卫生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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