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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15年1月20日发布《厦门市第五医院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公告(2015年1月)》(见翔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an.gov.cn/jjxa/gggs/rczp/),原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3日。因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而延长了报名时间(2月10日至12日),之后仍有43个岗位存在报名人数不足的情况。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第十条规定:“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按照上述规定,经招聘单位申请,市公务员局同意,现将各岗位开考情况公告如下:
一、笔试无法开考的岗位17个(见附件)
二、准予降低比例要求开考的招聘岗位26个
以下岗位报名人数虽未达到规定比例,但属急需补充人员,按“现拟招聘人数”进行招聘:(见附件)
三、除以上岗位外,其余岗位照常开考。
四、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名单见附件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名单》,免笔试人员已在其中进行标注。报名人员如有疑义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7889662,联系人:小许。
五、笔试暂定3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届时将通过翔安区人社局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rlj.xiangan.gov.cn/gzdt/gsgg/)和翔安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 xiangan.gov.cn/jjxa/gggs/rczp/)予以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六、友情提醒:根据考试公告“七、其它事项……(四)……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证明;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学历(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持上述学历(位)报考人员最迟应于笔试前1天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得继续参加本次考试。其中,以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的,须与招聘单位约定提供正式书面认证报告的具体日期并书面承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相应资格。正式书面认证报告注明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符,或认证报告无法认可相应学历(位)从而被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考生须服从决定。”相关报名人员请及时做好学历(位)的认证。
原标题:关于厦门市第五医院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2015年1月)各岗位开考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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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无法开考的岗位1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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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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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呼吸内科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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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风湿免疫科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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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肾内科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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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泌尿外科医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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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重症医学科医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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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重症医学科医师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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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介入治疗科医师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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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厦大分部妇产科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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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影像科医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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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影像科医师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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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影像科技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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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超声科医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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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超声科医师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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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心电图医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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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病理科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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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检验科检验技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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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护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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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准予降低比例要求开考的招聘岗位26个 |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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