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最新招考信息: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是一家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是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预防及急救、康复、健康教育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院。现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宁波分院、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泌尿肾病医院。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来源:91考试网 www.91exAm.org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3.符合公告规定的体检和考察要求。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鄞州第二医院门诊部六楼人力资源部(鄞州中心区前河路1号),许老师,0574-83038030 Email: xyhlx1998@163.com
2、报名要求:应聘者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携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要求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具体由区卫生局通知考生本人。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闭卷,百分制。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5年4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4月1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陆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byzrs.gov.cn)人事招聘通告“2015年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第二批招聘公告”(下同)栏或鄞州卫生网(www.yzws.gov.cn)查询。同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3倍(其中招聘指标3名及以上的按指标数2倍;不足倍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面试实施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区卫生局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该职位面试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区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在区卫生局报送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前(以发文日期为准)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办理录用报到手续,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取得应聘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见习期(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见习期(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1.工作时间统一计算到2015年2月底。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
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工作第一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鄞州区卫生局 87418607、鄞州二院83 91eXAm.org038030 ;监督电话:87525252
原标题:2015年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第二批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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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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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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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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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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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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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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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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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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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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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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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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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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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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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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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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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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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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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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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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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事业
单位在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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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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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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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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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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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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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从高中填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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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各项内容填写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则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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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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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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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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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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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警告仍不改正或考后认定的,给予本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
(二)在试卷、答题卡(纸)上填写不符合本人情况信息的;
(三)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四)在答题卡(纸)和准考证上作特殊标记的;
(五)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六)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警告仍不改正的;或将手机、资料、电子设备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至座位的, 给予本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
(二)违反规定夹带、翻阅参考资料,或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的;
(三)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抄袭、协助抄袭的;
(五)互相交换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等的。
四、有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给予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给予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一)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二)使用手机等工具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的;
(三)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六、对本规定三、四、五条所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理的,考试机构可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
七、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威胁、辱骂、诬陷他人,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3.2015年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第二批招聘计划表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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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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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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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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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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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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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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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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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医师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及以上,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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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或户籍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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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内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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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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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监护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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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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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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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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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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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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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儿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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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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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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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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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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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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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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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图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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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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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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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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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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