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最新招考信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河源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市中心血站招聘261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源市中医院是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中医医院。目前总床位数320张,年门诊量达29万人次,出院病人约1万人次。
河源市妇幼保健院是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集临床医疗、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科研教学及基层业务技术指导等职能,开设产科、妇科、儿科、新生儿科、普通外科、妇幼保健等业务科室,目前床位数350张,年均门诊量50万人次,住院病人2万人次。
河源市中心血站属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本辖区血液的采集、成分制备、检测、贮存与供应以及临床用血指导等。
二、招聘岗位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聘用的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岗位待遇按照国家工资政策兑现相应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
(三)年龄要求:招聘工作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中级资格以上年龄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护理专业除外)。
(四)工作经历要求:医院应聘的社会人员和往届毕业生要求有三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或二甲以上医院相应职位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以公告当日为限。
(六)在职应聘人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七)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9-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楼会议室(河源市越王大道商务小区内),联系电话:0762-3341916。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者按照招考条件、要求,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后清晰填写一份,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同版小二寸照片2张,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表备注栏内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由市卫计局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和相应要求工作年限连续缴交的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社保凭证原件。报名工作由市卫计局及用人单位组织。
五、考试方式和范围、考试时间和地点、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面试(含实操)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卫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副高以上职称和其它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2、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
3、面试主要测试其本专业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通知为准。
(三)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其它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按面试和实操各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最终成绩;其它岗位按实际面试成绩计算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不予录用。同一职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定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六、体检及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卫计局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卫计局和用人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电话:0762-3341916,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89231、3238322。
八、其他
(一)实行试用。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或1个月,试用期内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试用合格者,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招聘工作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附件:河源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市中心血站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3月25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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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市中心血站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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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
招聘职位 |
招聘对象 |
岗位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其他条件 |
性别 |
学历学位 |
专业 |
技术资格 |
市中医院 |
内科主治医师 |
社会人员 |
专业技术岗位十级 |
1001 |
1 |
不限 |
本科以上 |
中医学 |
主治中医师 |
|
内科中医师 |
往届毕业生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02 |
3 |
本科以上 |
中西医结合 |
执业医师 |
|
往届毕业生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03 |
3 |
本科以上 |
中医学 |
|
骨伤门诊医师 |
往届毕业生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04 |
1 |
本科以上 |
骨伤 |
|
社会人员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05 |
1 |
大专以上 |
中西医结合 |
|
口腔科医师 |
社会人员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06 |
1 |
大专以上 |
口腔医学 |
|
康复医学医师 |
往届毕业生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07 |
2 |
本科以上 |
针灸推拿 |
|
往届毕业生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08 |
1 |
本科以上 |
临床医学 |
|
康复医学技师 |
往届毕业生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09 |
1 |
大专以上 |
康复治疗技术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师 |
|
麻醉医师 |
往届毕业生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10 |
1 |
本科以上 |
临床医学 |
执业医师 |
|
影像诊断医师 |
往届毕业生 |
专业技术岗位十级 |
1011 |
1 |
中专以上 |
放射 |
放射主治医师 |
|
往届毕业生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12 |
2 |
大专以上 |
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 |
执业医师 |
|
功能科医师 |
社会人员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13 |
1 |
本科以上 |
中西医结合 |
|
医学影像医师 |
往届毕业生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14 |
2 |
本科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
医学影像技师 |
社会人员 |
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
1015 |
1 |
大专以上 |
临床医学 |
|
|
检验师 |
社会人员 |
专业技术岗位十级 |
1016 |
1 |
大专以上 |
医学检验 |
主管检验师 |
|
市中医院 |
检验师 |
社会人员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17 |
3 |
不限 |
大专以上 |
医学检验 |
检验师 |
|
检验士 |
社会人员 |
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
1018 |
1 |
大专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 |
检验士 |
|
病理技士 |
社会人员 |
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
1019 |
1 |
本科以上 |
病理技士 |
|
防保科职员 |
往届毕业生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20 |
1 |
本科以上 |
预防医学 |
执业医师 |
|
主管药师 |
社会人员 |
专业技术岗位十级 |
1021 |
1 |
中专以上 |
西药剂 |
主管药师 |
|
中药师 |
往届毕业生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22 |
2 |
本科以上 |
中药学 |
中药师 |
|
药士 |
社会人员 |
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
1023 |
3 |
大专以上 |
药学或药物制剂技术 |
药士 |
|
医务科职员 |
往届毕业生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24 |
1 |
本科以上 |
法医学(医事法律) |
|
|
病案技术员 |
往届毕业生 |
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
1025 |
1 |
大专以上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
|
信息科技术员 |
往届毕业生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26 |
2 |
大专以上 |
信息管理或计算机应用 |
助理工程师 |
|
往届毕业生 |
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
1027 |
1 |
大专以上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
|
设备科职员 |
社会人员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28 |
1 |
本科 |
经济与行政管理 |
|
|
设备科技术员 |
往届毕业生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29 |
1 |
本科 |
生物信息学 |
|
|
社会人员 |
普工 |
1030 |
1 |
大专以上 |
医疗器械制造与维修 |
医疗器械维修技士证 |
|
财务科职员 |
往届毕业生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31 |
1 |
本科 |
会计学 |
会计从业资格证 |
|
社会人员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32 |
2 |
大专以上 |
不限 |
会计从业资格和助理会计师资格 |
|
市中医院 |
收费员 |
社会人员 |
普工 |
1033 |
4 |
不限 |
中专以上 |
会计学或会计电算化 |
会计员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 |
|
药品会计员 |
社会人员 |
普工 |
1034 |
1 |
大专以上 |
会计电算化 |
会计从业资格证 |
|
办公室职员 |
社会人员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35 |
1 |
本科以上 |
行政管理 |
中级秘书证 |
|
社会人员 |
1036 |
1 |
本科以上 |
电子商务 |
|
|
往届毕业生 |
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
1037 |
1 |
大专以上 |
计算机相关专业 |
|
|
人事科职员 |
往届毕业生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1038 |
1 |
本科以上 |
人力资源管理 |
助理经济师 |
|
社会人员 |
1039 |
1 |
大专以上 |
不限 |
|
维修电工 |
往届毕业生 |
普工 |
1040 |
1 |
大专以上 |
电气相关专业 |
电工上岗证 |
|
救护车驾驶员 |
社会人员 |
普工 |
1041 |
1 |
高中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