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最新招考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公益一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明府字〔2011〕1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1997年3月31日之前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佛山市高明区公益一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职位表的几点说明如下:
1.招聘对象:
“往届毕业生”指2014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在职人员和暂缓就业毕业生);
“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职位,“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但“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4年底或2015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往届毕业生。
2.专业:招聘职位已根据用人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的有效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并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专业相符的职位报考。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部分职位“专业”一栏所设置的专业未能完全 涵盖“学历”一栏所标注学历层次的,则以“专业”一栏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其对应的学历层次要与职位“专业”一栏要求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以及其学历层次相对应。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3.学历、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年龄:30周岁、35周岁、40周岁、45周岁以下分别是指1984年、1979年、1974年、1969年3月31日及之后出生)。
5.工作经历时间: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在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前的工作经历),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在报名时需提供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或缴交社会保险证明或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即2015年3月31日)。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31日至4月2日。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区组织人事科(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403号,联系电话:88661380)。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登记表、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照片2张、工作经历证明。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已经被录用及聘用为本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本次招聘职位。
5、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资格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实操考试和面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医学“三基”理论知识和相关科目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实操考试。笔试合格的考生进行实操考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考试在内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操测试时间为1天。由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实操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实操考试的合成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其中笔试成绩占40%、实操考试成绩占30%,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从合成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合成成绩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内容主要是考核招聘岗位所需要具备的职业操守及相关知识能力。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结束后,按笔试 成绩占40%,实操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和考核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和政审。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后,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择优聘用。被聘用的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一经聘用,服务招聘单位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0757—88661380。
原标题:佛山市高明区公益一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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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公益一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季度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公益一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明府字〔2011〕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录工作的组织及要求
为做好这次招聘工作,成立“佛山市高明区公益一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姚先明
副组长:关广翔
成 员:谭永强、叶敏红、杨显峰、陆小勤、陈志雄、黄章焕、邓仲源。
根据《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本招聘方案经区编委办审核批复同意后,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定招聘公告,并经区编委办审核后挂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
二、招聘单位名称、岗位数量及招聘对象条件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为高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4名、高明区新市医院工作人员1名、高明区潭山医院工作人员1名、杨和镇卫生院工作人员4名,明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更合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6名,招聘人数共17名。详见附表《佛山市高明区公益一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2015年第一季度)》。表中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即至2015年3月?日止。
三、基本程序和内容
考试和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用。
(一)发布招考信息(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 日至 日(待定)。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区组织人事科(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403号,联系电话:88661380)。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工作经历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照片2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加面试前提供)。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已经被录用及聘用为区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本次招聘职位。
5.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资格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医学“三基”理论知识和相关科目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实操考试。笔试合格的考生进行实操考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考试在内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操测试时间为1天。由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实操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实操考试的合成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其中笔试成绩占40%、实操考试成绩占30%,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从合成成绩合格考生中,笔试和实操考试成绩合成成绩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内容主要是考核招聘岗位所需要具备的职业操守及相关知识能力。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实操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5.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和考核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和政审。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公示。
6.审批
根据应考者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报区编委办审批。
7.聘任
经体检合格后,根据笔试、面试、考核的综合成绩,择优聘用。
四、职级及待遇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职级和福利待遇。聘任期内享受本单位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一经聘用,服务招聘单位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本方案由佛山市高明区公益一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公益一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2015年第一季度)
佛山市高明区公益一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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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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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单位 |
招考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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