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依次等额确定的拟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专业科目成绩也相同,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如公共科目考试成绩还相同,从排名并列的人员中抽签确定。
列入资格复审的报考对象,应准时按公告要求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均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职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8月27日至8月28日在巴州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复审。在编在职人员应同时提供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资格等而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为参加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对象将在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资格复审者,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体检
(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及资格复审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将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告知。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及资格复审结果,等额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巴中市巴州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报考者的笔试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核。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九、聘用
公示合格者,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并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的人事档案凭证。
十、纪律与监督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区纪检、监察、保密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并查实,要严格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27—21318630827—5226513
监督电话:0827—5246198
十一、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解释。
(三)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培训,也不提供辅导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