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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医疗岗)(一)
2015-05-22 09:42:03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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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对人才需求的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 23号)要求,2015年河池市11个县(市、区)和10个市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32人。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公告。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二、公开招聘其他条件要求

(一)高中、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报考职位所在县(市、区)。

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

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村官”人员职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在河池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党建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

2.报考定向招聘“村官”人员职位的,须在河池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村官”人员包括:“2007年以前选派的村官”和“2007年以后选派的大学生村官(党建组织员)”。报考者可报考本人工作地所在县(市、区)的职位,不得跨县(市、区)报考。

(三)报考“退役士兵”职位的,生源地或户口所在地必须为河池。“退役士兵”是指退出现役的军人。

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村官”、“退役士兵”,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村官”、“退役士兵”的岗位。

(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5年5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五)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按桂人社发〔2011〕136号文件精神,实行新的用人机制,即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

(六)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1日至1997年5月21日期间出生);报考乡镇岗位人员、“退役士兵”岗位人员,报考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40周岁(1974年5月21日至1997年5月21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以上资格人员、硕士学位以上人员、报考“村官”岗位人员,报考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45周岁(1969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七)具体职位报考条件以《河池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为准。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河池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新录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河池市公开招聘新聘用未满2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5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 91ExAm.org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河池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报考人员从2015年5月21日起,可以通过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crsj.gov.cn)、河池人才网(www.hcrc.net.cn)等网络媒体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www.hcrc.net.cn)“河池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报考指南》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等待资格审查通过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5月27日8:30至6月2日18:00

2.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原则上,市直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实施。

报考者请于2015年5月27日8:30至6月4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由招聘单位或县级人社部门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015年5月27日8:00—6月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形,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15年6月9日8:30—6月9日16: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5年6月9日8:30—6月6日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3.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低于1:3。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 (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须于6月8日前提出申请,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聘用计划,并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50元/科。综合类、卫生技术类考两科共100元,工勤类考一科共50元。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5月28日8:00—6月5日24: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按规定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这部分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6月26日携带以下材料直接到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3)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有关证件须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考试费。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22日8:00—6月27日24:00

《准考证》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一)笔试

1.笔试时间、科目

2015年6月27日

0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专业综合知识

15:00—17:00 公共基础知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专业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的分值各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为所有报考人员必考科目。

报考综合类岗位人员需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测试。

报考卫生技术类岗位人员需参加《专业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测试。卫生技术类岗位《专业综合知识》将分为临床类、护理类、药学类、公共卫生类、医技(影像技术)类、中医类、检验类等7个类别的测试。考生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测试方向,对应参加相应专业方向测试。

报考工勤类岗位考生只需参加《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测试。

2.考试范围

考试内容、范围以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3.笔试其他要求

(1)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命题。试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命题。

(3)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池人才网(www.hcrc.net.cn)查询。

(4)合格分数线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成绩查询、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15年7月10日前。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招聘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传真或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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