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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发〔2008〕80号)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按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昆人社通〔2015〕54号)文件精神,寻甸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详见《寻甸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
(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0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可放宽到35岁,即:1980年1月1日出生者。
(二)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的人员;
5.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两年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 4日—6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寻甸县卫生局人事科(寻甸县仁德镇青云路2号)
3.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
(1)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附电子照片,规格160*210);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提供未就业的证明材料。如:就业登记证、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文书等;
(5)《寻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审批表》一份;
(6)《寻甸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2.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报名,医学类相同专业只有一个岗位的按岗位报考,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相同专业有2个及以上岗位的按专业统一报名,录取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会计专业按岗位报考。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寻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查。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员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1 : 3比例的根据考生自愿进行岗位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1 : 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专业、学科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省厅)》、《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滇发改费昆寻证 字〔2013〕第014001号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交纳笔试费5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交纳)。
四、考试的方法、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医学类考试科目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会计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10日至考试前考生在昆明市卫生人才网上自行打印。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遇末位分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和考核人选 的确定。
(一)笔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寻甸政务网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将在寻甸政务网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如遇总成绩相同不能确定考核、体检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核、体检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体检或考核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县政务信息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监督电话:
寻甸县纪委监察局:0871—62662245
寻甸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871—62662521
寻甸县卫生局:0871—62653733
原标题: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寻甸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单位性质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它条件 |
1 |
县妇幼保健中心 |
全额拨款 |
临床医生 |
293601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2 |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全额拨款 |
公卫医生 |
293602 |
1 |
本科及以上 |
预防医学 |
|
3 |
县第一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 |
临床医生 |
293601 |
8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会计 |
293603 |
1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管理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4 |
县中医院 |
差额拨款 |
中医临床医生 |
293604 |
4 |
本科及以上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
会计 |
293605 |
1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管理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5 |
仁德中心卫生院 |
全额拨款 |
临床医生 |
293601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6 |
仁德中心卫生院金所分院 |
全额拨款 |
临床医生 |
293606 |
1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7 |
仁德中心卫生院塘子分院 |
全额拨款 |
临床医生 |
293606 |
1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8 |
羊街中心卫生院 |
全额拨款 |
口腔医生 |
293607 |
1 |
专科及以上 |
口腔医学 |
|
9 |
功山中心卫生院 |
全额拨款 |
临床医生 |
293606 |
1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10 |
柯渡中心卫生院 |
全额拨款 |
口腔医生 |
293607 |
1 |
专科及以上 |
口腔医学 |
|
11 |
七星卫生院 |
全额拨款 |
临床医生 |
293606 |
1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12 |
鸡街卫生院 |
全额拨款 |
临床医生 |
293606 |
1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13 |
六哨卫生院 |
全额拨款 |
临床医生 |
293606 |
1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14 |
甸沙卫生院 |
全额拨款 |
临床医生 |
293606 |
1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15 |
河口卫生院 |
全额拨款 |
临床医生 |
293606 |
1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16 |
先锋卫生院 |
全额拨款 |
临床医生 |
293606 |
1 |
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
寻甸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
考试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寻甸县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考试及聘用期间联系畅通。
三、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照片、假证书。
四、我保证是未就业的毕业生,若有隐瞒,将接受取消应聘资格的处理。
五、我保证符合招聘公告的条件,并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2015年毕业生保证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如不能提供则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本人签名:
报考委托代理人签名:
报考本人身份证号码:
2015年 月 日
附: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1、未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及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无法知晓笔试成绩、面试、体检、考核或录用等信息的相关后果。
2、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的,可采取以下措施:
(1)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分别予以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登记为考试作弊人员。
(2)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未在报名表中设置但已公示的相关规定,考生若明知自身达不到条件却执意报名,经查实本人达不到规定的,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
承诺人(报名)人:
年 月 日
寻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