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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浙江衢州市柯城区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聘41人公告(一)
2015-06-25 16:31:39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发改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5】36号)文件精神,2015年我区计划招录(招聘)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41名,现将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委培对象

2015年报考普通高校,理科高考成绩达到第三批录取分数线之上,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具有柯城区户籍(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6日)且与柯城区卫生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学生。

二、 承办院校及招生计划表(详见附件)

三、招录与招聘

2015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工作实行招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择优录取,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专科安排在第三批提前录取。

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发至柯城区卫生局。

柯城区人力社保局和柯城区卫生局根据各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根据有关规定,体检时均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柯城区卫生局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院校。

各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前,将我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需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柯城区卫生局备案。

四、学习费用

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9】82号)、《关于开展2015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5】36号)和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下拨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10】201号)规定,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专科层次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2.6万元/3年/人给予补助。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本科层次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不少于4.6万元/5年/人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补助资金的具体支付方式按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约定执行。

五、 就业与待遇

2015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由柯城区人力社保局和柯城区卫生局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同年事业招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并考核合格的,由区卫生局统一调配到区人民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考核参照公务员考核标准等。

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毕业后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聘用期满仍未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毕业到岗后的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2015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毕业后不按《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约定回区人民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应当返还各级政府实际支付的定向培养补助经费及相关费用,同时不再享受定向培养生的相关待遇。

六、 预报名与志愿填报

2015年7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有意报名定向培养的考生可向柯城区卫生局或高校招生办公室咨询,并在区卫生局进行预报名。

第二批提前批总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7月27日。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7日,体检时间为7月19日—7月21日,公示时间为7月22日—7月24日,签订协议时间为7月25日,回单投档录取为7月26日—7月27日。

第三批提前批总时间为:2015年8月3日—8月13日。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3日,体检时间为8月5日—8月7日,公示时间为8月8日—8月10日,签订协议时间为8月11日,回单投档录取时间8月12日—8月13日。

志愿填报时间如有变动,以省教育考试网公布时间为准,体检、公示等时间同时作相应调整。

柯城区卫生局政策咨询电话:0570-3037330;联系人:郑老师、高老师

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crlsb.com/)

柯城区卫生局网(http://www.kcjsj.gov.cn/index.asp)

原标题:2015年衢州柯城区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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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衢州柯城区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发改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536号)文件精神,2015年我区计划招录(招聘)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41名,现将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委培对象

2015年报考普通高校,理科高考成绩达到第三批录取分数线之上,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具有柯城区户籍(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201566日)且与柯城区卫生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学生。

二、 承办院校及招生计划表

(一)2015年区人民医院需求计划表(均为本科层次)

专 业

需求计划数(人)

承办院校

临床医学

10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预防医学

2

浙江中医药大学

中医学

2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口腔医学

2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合计

16

 

(二)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求计划表

专 业

需求计划数(人)

承办院校

预防医学(本科)

5

浙江中医药大学

中医学(本科)

5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临床医学(专科)

10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护理(专科)

5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合  计

25

 

     三、招录与招聘

2015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工作实行招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择优录取,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专科安排在第三批提前录取。

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发至柯城区卫生局。

柯城区人力社保局和柯城区卫生局根据各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根据有关规定,体检时均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柯城区卫生局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院校。

各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前,将我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需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柯城区卫生局备案。

四、学习费用

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982号)、《关于开展2015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536号)和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下拨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10201号)规定,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专科层次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2.6万元/3/人给予补助。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本科层次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不少于4.6万元/5/人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补助资金的具体支付方式按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约定执行。

五、 就业与待遇

2015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由柯城区人力社保局和柯城区卫生局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同年事业招考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并考核合格的,由区卫生局统一调配到区人民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考核参照公务员考核标准等。

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毕业后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聘用期满仍未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毕业到岗后的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2015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毕业后不按《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约定回区人民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应当返还各级政府实际支付的定向培养补助经费及相关费用,同时不再享受定向培养生的相关待遇。

六、 预报名与志愿填报

201571日至731日期间,有意报名定向培养的考生可向柯城区卫生局或高校招生办公室咨询,并在区卫生局进行预报名。

第二批提前批总时间为:2015717日—727日。填报志愿时间为717日,体检时间为719日—721日,公示时间为722日—724日,签订协议时间为725日,回单投档录取为726日—727日。

第三批提前批总时间为:201583日—813日。填报志愿时间为83日,体检时间为85日—87日,公示时间为88日—810日,签订协议时间为811日,回单投档录取时间812日—813日。

志愿填报时间如有变动,以省教育考试网公布时间为准,体检、公示等时间同时作相应调整。

柯城区卫生局政策咨询电话:05703037330;联系人:郑老师、高老师

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crlsb.com/

柯城区卫生局网(http://www.kcjsj.gov.cn/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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