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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浙江衢州市柯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一)
2015-07-09 14:38:16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为加强柯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改善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请认真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的每一条文):

一、招聘计划与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条件详见《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6日-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局三楼会议室(衢州市区浮石路11号),报名咨询电话:0570—3037330。

3、报名所须材料: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近期一寸彩照2张和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基础上报考的应提供毕业证书(因学校原因在报名前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附件4)。

注意:(1)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人员提供准考证,用于成绩查询。

(2)硕士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委托报名的,须提供《人事考试委托书》(附件3)。

(3)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柯城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第一条规定不宜录用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资格审查:区卫生局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缴纳考试费用,除报考“计算机”、“财务”岗位的缴纳考试费用80元外,报考其他岗位的缴纳考试费用40元。

贫困家庭考生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交考试费用。

5、领准考证:资格审查结束后,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领取笔试准考证。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二)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除“中医”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员比例达到1:2开考外,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核销)招聘计划数。

因报名人数不足而核销招聘计划的,应聘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在报名结束后24小时内改报。

因报名人数不足而核减(核销)招聘计划数的,在符合开考比例1︰3(“中医”岗位开考比例1:2)的前提下,可在除“计算机”、“财务”岗位外的其他招聘岗位相应增加招聘数,具体核减(核销)、增加的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数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时再予以明确。

笔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计算机”、“财务”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70分)和《材料写作》(30分)二门;其余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公文、历史、人文、科技、时政(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基本常识、公民道德、公共管理、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国省市区情和言语表达与理解、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如有自动放弃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领取面试通知单后自动放弃的,不予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

3、成绩计算。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计算机”、“财务”岗位笔试成绩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分数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小数点四舍五入),入围体检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

报考人员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体检时均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聘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区人力社保部门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卫生局进行,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以后如有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原为事业正式在编的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在报考时以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报考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还应凭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有上述原因取消聘用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聘用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具体聘用合同期限及医师规范化培训及规范化培训所需费用等事项均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年的见习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关系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服务满五年。

三、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聘用后进入柯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财政定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待遇对应岗位性质,按柯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柯城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本次柯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应聘相应岗位的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的,请勿报考。

2、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等;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区人事招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3、本次招聘岗位的考试时间为同一时间,请考生报名时不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笔试题型可能会出现填空、判断、单选、多选、问答等题型,请考生自行把握复习。本次招聘笔试时间初步计划与2015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时间相同,请广大考生不要同时报考区属事业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为提高报名效率,方便资格审查,请考生自行下载《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贴好照片,另一张可贴在照片上方的空白处,且按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再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将所需报名材料复印件用订书机装订好,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4、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柯城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本次招聘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柯城区无关、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6、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纪检监察室和区人口计生局(卫生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022579、0570-3026203。

7、招聘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均只在“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柯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均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8、报考人员对在“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570-3026258。

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http://www.kcrlsb.com/

柯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网  http://www.kcjsj.gov.cn/

区卫生局招聘咨询电话:0570-3037330;招聘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原标题:2015年衢州市柯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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