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高效精干、具有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推动我县医疗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根据《惠安县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引进薄弱学科卫生专业人才共计49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详见《惠安县2015年引进薄弱学科卫生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符合《惠安县2015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要求;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不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5.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待遇
引进的薄弱学科专业人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或以上服务合同(扣除规培时间),享受如下待遇:
(一)高级职称待遇:
⒈一次性给予安家费:正高级职称人民币10万元,副高级职称人民币8万元;
⒉科研启动费:如果有已立项的科研课题的,内科3万元,外科3万,医技2万(除县科技局立项科研启动费外,另按项目及年度计划申报县财政专项拨款);
⒊按原工作单位所任专业职务直接兑现工资,并在福建省工资标准的基础上高套一档职务工资,服务期5年内享受每月津贴3000元。
⒋住房:服务期内提供临时住房1套(由用人单位提供)。
(二)硕士人才待遇:
⒈一次性给予安家费人民币5万元;
2.服务期内提供宿舍一间(由用人单位提供)。
(三)紧缺专业人才住院、主治医师(35周岁以下)待遇:
经选聘合格后,可直接办理干部人事代理调动或入职手续;主治医师一次性给予安家费人民币5万元;住院医师(已规培)一次性安家费人民币3万元;服务期内提供宿舍一间(由用人单位提供)。
(四)乡镇卫生院招聘本科生的待遇
乡镇卫生院、保健院及中医院招聘的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补贴。
(五)其他待遇
1.给予引进人才解决编制、职称等问题,不受单位人员编制数、职称数限制;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时,可按原技术资格聘任,个别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可实行低职高聘,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2.引进的人才,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来我县。由医院、公安及教育等相关部门为引进人才办理入户及其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提供便利。
四、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县医院的到县医院人事部门报名,报乡镇卫生院的到县卫计局报名,报名人员应“惠安县人才人事网”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根据选聘薄弱学科专业人才条件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二)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3日—9月10日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除外,属研究生的,应带执业医师资格;属本科学历的,应带职称聘用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参加上级规培毕业证书、二甲以上综合医院从业经历证明;属中级以上职称的,应带职称聘用证书、二甲以上综合医院从业经历证明;未就业者还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在职人员除上述外还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证明。
在办理入编手续前还应提供个人计生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四)选聘方式
原则上采用面试方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聘人员。面试工作由县医院牵头委托专家组,县人社局、县卫计局指导监督。
(五)体检。根据引进与招聘计划数,按照选聘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六)考核。对体检合格的选聘人员,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选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七)公示和聘用。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或聘用人选,拟引进或聘用人选在县人事部门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期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按程序办理引进调入或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五年(按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服务未满五年而辞职或调动者须交违约金(详见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并在五年内不得报名惠安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
(三)除报县医院外,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在2015年9月10日前仍未将个人档案寄至惠安县卫计局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惠安县卫计局联系。咨询电话:0595-87382165(卫计局)、0595-68191015(县医院)
(五)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87392509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卫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惠安县2015年度引进薄弱学科卫生专业人才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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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惠安县引进薄弱学科卫生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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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2015年度引进薄弱学科卫生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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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盖章):
联系电话:87382165、6819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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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主管
部门 |
经费
形式 |
岗位类别及名称 |
岗位最高
级别 |
招聘
人数 |
所 需
资 格 条 件 |
考试方式及折算比例 |
备注 |
最高
年龄 |
性别 |
户籍 |
学历类别 |
最低
学历 |
最低
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笔试 |
面试 |
专业测试 |
惠安县医院 |
惠安县卫计局 |
财政核补 |
康复专业 |
5级 |
1 |
50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康复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治疗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二甲以上综合医院从业经历。 |
|
100% |
|
专业技术职务副主任以上 |
惠安县医院 |
惠安县卫计局 |
财政核补 |
消化内科 |
8级 |
1 |
40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 |
二甲以上综合医院从业经历。 |
|
100% |
|
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及以上 |
惠安县医院 |
惠安县卫计局 |
财政核补 |
儿科医师 |
11级 |
3 |
35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儿科学或临床医学专业 |
持有执业医师资格;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甲以上综合医院从业经历。 |
|
100% |
|
专业技术职务初级及以上 |
惠安县医院 |
惠安县卫计局 |
财政核补 |
妇科 |
11级 |
1 |
35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 |
本科 |
学士 |
临床医学专业 |
持有执业医师资格;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甲以上综合医院从业经历。 |
|
100% |
|
专业技术职务初级及以上 |
惠安县医院 |
惠安县卫计局 |
财政核补 |
产科 |
11级 |
1 |
35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 |
本科 |
学士 |
临床医学专业 |
持有执业医师资格;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甲以上综合医院从业经历。 |
|
100% |
|
专业技术职务初级及以上 |
惠安县医院 |
惠安县卫计局 |
财政核补 |
重症医学 |
11级 |
1 |
35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急诊医学或临床医学 |
持有执业医师资格;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甲以上综合医院从业经历。 |
|
100% |
|
专业技术职务初级及以上 |
惠安县医院 |
惠安县卫计局 |
财政核补 |
耳鼻喉 |
11级 |
1 |
35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耳鼻咽喉科学或临床医学专业 |
持有执业医师资格;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甲以上综合医院从业经历。 |
|
100% |
|
专业技术职务初级及以上 |
惠安县医院 |
惠安县卫计局 |
财政核补 |
眼科 |
11级 |
1 |
35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 |
持有执业医师资格;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甲以上综合医院从业经历。 |
|
100% |
|
专业技术职务初级及以上 |
惠安县医院 |
惠安县卫计局 |
财政核补 |
超声诊断医师 |
11级 |
2 |
35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影像诊断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 |
持有执业医师资格;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甲以上综合医院从业经历。 |
|
100% |
|
专业技术职务初级及以上 |
惠安县医院 |
惠安县卫计局 |
财政核补 |
影像诊断 |
11级 |
2 |
35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或临床医学专业 |
持有执业医师资格;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甲以上综合医院从业经历。 |
|
100% |
|
专业技术职务初级及以上 |
惠安县医院 |
惠安县卫计局 |
财政核补 |
心电图 |
11级 |
1 |
35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 |
持有执业医师资格;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甲以上综合医院从业经历。 |
|
100% |
|
专业技术职务初级及以上 |
惠安县医院 |
惠安县卫计局 |
财政核补 |
康复专业 |
11级 |
1 |
35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康复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治疗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持有执业医师资格;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甲以上综合医院从业经历。 |
|
100% |
|
专业技术职务初级及以上 |
惠安县医院 |
惠安县卫计局 |
财政核补 |
外科学 |
11级 |
5 |
35 |
不限 |
不限 |
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 |
研究生 |
硕士 |
临床医学 |
持有执业医师资格 |
|
100% |
|
|
惠安县医院 |
惠安县卫计局 |
财政核补 |
内科学 |
11级 |
7 |
35 |
不限 |
不限 |
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 |
研究生 |
硕士 |
临床医学 |
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持有执业医师资格 |
|
100% |
|
|
惠安县医院 |
惠安县卫计局 |
财政核补 |
康复专业 |
11级 |
2 |
35 |
不限 |
不限 |
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 |
研究生 |
硕士 |
康复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治疗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持有执业医师资格 |
|
100% |
|
|
惠安县医院 |
惠安县卫计局 |
财政核补 |
耳鼻喉 |
11级 |
1 |
35 |
不限 |
不限 |
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 |
研究生 |
硕士 |
耳鼻咽喉科学或临床医学专业 |
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持有执业医师资格 |
|
100% |
|
|
惠安县各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惠安县卫计局 |
财政核补 |
临床医生 |
11级 |
12 |
35 |
不限 |
不限 |
全日制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持有执业医师资格(不含2015年应届生) |
|
100% |
|
12家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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