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贵州省六枝特区卫生计生部门招聘
应聘须知: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8日――19日
2、报名地点: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持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持单位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同意报考证明及身份证明和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特别标注项目失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共100元(不含资料费)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5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其中文秘、财务职位不低于5: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与发展,为了更好地向全区人民提供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同时确保我区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考调)27名工作人员充实到特区计生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使招聘(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简章。
一、招聘计划(名额分配见附表)
㈠公开招聘:24名(其中:临床9名,护理9名,检验、放射、麻醉、药学共4名,文秘1名,财务1名)
㈡公开考调:3名(其中:临床、医技1名,护理1名,财务
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㈠范围
1、公开招聘:六枝特区户籍或生源地的应往届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条件人员;六枝特区外户籍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公开考调:特区财政拨款单位人员。
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
2、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职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
4、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1日后出生).
详细条件标准由考试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程序
考试招聘工作在特区考试聘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按公告、资格审查、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公示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8日――19日
2、报名地点: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持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持单位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同意报考证明及身份证明和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特别标注项目失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共100元(不含资料费)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5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其中文秘、财务职位不低于5: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㈡资格审查
1、初审。招聘单位报名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进行复审。
2、复审。招聘办根据初审意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意见,加盖招聘单位部门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因审查不严致使不符合《招聘简章》规定条件的考生进入考试环节的,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该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2010年10月29日,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交费收据到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五、加分条件
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采取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的办法进行适当照顾(加分在按比例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在六枝特区服务的西部计划、市农村支教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期满后的三年内可享受本工程的优惠政策)及其他应予加分人员。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加分依据。
1、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
2、市农村支教志愿者需提供特区团委出具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
3、在六枝特区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志愿者需提供特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按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按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的50%。由特区考试聘用办公室组织统一命题、制卷、阅卷、面试。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㈠笔试
笔试考试根据专业不同分类,各类均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各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特区考试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10年10月30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规定地点为准。
(二)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最后名次分数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考试聘用办公室抽调面试考官和相关人员统一组织实施,由特区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选派的监督员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七、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最后名次分数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考试聘用办公室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政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1:1进行政审及考核,应聘人员应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证明。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
政审、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职位人数的,从该职位体检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九、聘用审批
通过政审、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隐瞒实情,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方案(公告)规定的,取消资格。拟聘人员由招考办公室进行公示。
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报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按规定执行有关待遇,工龄从签定合同之日起计算。
十、纪律监督
此项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监督,聘请有关人士作监督员。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聘用资格,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