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优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加快市直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8名(编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
1、医师岗位要求医师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相适应;
2、工作年限计算至2015年9月1日止,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3、所学专业一般以学信网在线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专业为准;
4、现为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如与工作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限,并在该期限内的,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隐瞒不出具的,如有举报,取消资格;
5、每位考生仅限报其中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责任自负;
6、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5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在金华人才市场(丹溪路1195号)二楼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时请考生本人携带学历和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职称证书(2015年参加职称考试的考生可凭有效成绩单)及相关岗位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等材料(1、涉及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现在金华市区(含婺城区、金东区及金华开发区)各单位工作的具有事业编制人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近期免冠1寸彩照二张,并填写报名表(表式见附件3)。
3、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经初审合格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40元/人。
4、报名咨询: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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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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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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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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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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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东路3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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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先生
倪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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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553755
0579-8255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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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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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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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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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13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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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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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方岩街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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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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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271737
1386898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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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第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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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五一路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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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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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368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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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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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瓯路1366号
公共卫生中心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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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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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910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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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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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瓯路1366号
公共卫生中心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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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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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910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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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卫生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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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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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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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9-82469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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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和内容:考试采用百分制。各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实际情况采取不同考试方式,并以一定权重计入总成绩,具体如下: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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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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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方式及考试科目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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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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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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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占40%,实践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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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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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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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占50%,面试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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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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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第五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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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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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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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卫生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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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笔试,不足此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考试范围: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考试科目见附件1。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金华市中心医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2(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金华市中医医院护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2(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金华市中医医院其他岗位和其他单位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三天,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试设置最低分数线:
1、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2、考试设置最低分数线,考生的综合总成绩应达到并超过最低分数线方予聘用。其中:金华市中心医院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5分,其他招聘单位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
(三)考试成绩查询: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hlss.gov.cn)、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和金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jhwsj.gov.cn)上查询。
五、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须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六、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jhwsj.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考生应在开具的拟聘用通知书的有效期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1、金华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社会招聘岗位及条件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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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社会招聘岗位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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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年龄 |
其他要求和有关说明(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 |
户籍范围 |
专业考试科目 |
金华市中心医院 |
护理 |
6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25日以后出生,下同) |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且在三级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3周年及以上 |
户籍不限 |
护理学 |
金华市中医医院 |
院前急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在三级医院从事临床医学工作3周年及以上 |
户籍不限 |
临床医学 |
放射(医师) |
1 |
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在三级医院从事放射专业工作3周年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西药 |
1 |
药学 |
具有药师及以上职称,且在三级医院从事药学工作3周年及以上 |
药学 |
中药 |
1 |
中药学 |
具有中药师及以上职称,且在三级医院从事中药学工作3周年及以上 |
中药学 |
检验(技师) |
1 |
医学检验 |
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师及以上职称,且在三级医院从事医学检验工作3周年及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 |
信息科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电子信息类相关专业 |
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三级医院从事信息管理工作3周年及以上 |
计算机专业知识 |
护理(含助产) |
19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 |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且在三级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3周年及以上 |
护理学 |
金华市第二医院 |
内科(医师) |
3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
3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9月25日以后出生,下同) |
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内科临床工作3周年及以上 |
户籍不限 |
临床医学 |
医技科(医学影像医师) |
3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专业 |
3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医学影像学 |
精神科(医师) |
3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专业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临床医学 |
专科护理 |
15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专业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且在三级医院从事精神科、心理科、老年科临床护理工作2周年及以上 |
护理学 |
医学检验(技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专业 |
35周岁以下 |
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师及以上职称,且在三级医院从事医学检验专业2周年及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 |
病案信息(技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
35周岁以下 |
具有病案信息技术专业技师及以上职称 |
病案信息技术 |
药学 |
1 |
大专及以上 |
药学专业 |
35周岁以下 |
具有药士及以上职称,且在三级医院从事药学工作2周年及以上 |
药学 |
金华市第五医院 |
普外科(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户籍不限 |
临床医学 |
内科(医师) |
2 |
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 |
放射科(诊断医师) |
1 |
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 |
医学影像学 |
护理 |
3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 |
具有执业护士资格,且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周年及以上 |
护理学 |
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疾病控制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
预防医学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户籍不限 |
预防医学 |
金华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 |
医疗急救调度 |
1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类 |
35周岁以下 |
从事医学类工作1年及以上 |
金华市 |
临床医学 |
金华市卫生信息中心 |
计算机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其相关专业 |
35周岁以下 |
具有计算机初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3周年及以上 |
浙江省 |
计算机专业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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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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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证明
附件2
报考证明
兹有 同志系我单位具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该同志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单位
(何科室)从事
专业工作。
经研究,我单位同意该同志报考2015年10月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特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