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不合格,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招聘办备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9月2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15天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招聘办在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考生不按时填报《安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招聘办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考生,次年不能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招聘办向社会公布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602167(市人社局)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525070(市人才交流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851-33281804(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各用人单位招聘咨询电话:见《岗位一览表》
十一、本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二、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市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四、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属市招聘办。考生查询《招聘公告》请登陆“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在招聘过程中,市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拟聘等内容)都将在以上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原标题:安顺市2015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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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顺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015年安顺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安顺市2015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报名信息表
报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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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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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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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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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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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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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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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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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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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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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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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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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具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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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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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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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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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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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从业)
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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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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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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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名称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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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名称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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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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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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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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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信息
确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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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填写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情况,并已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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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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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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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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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2015年 月 日
(单位审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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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复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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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2015年 月 日
(单位审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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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名成功考生须打印备用。
2015年安顺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安顺市2015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自愿参加安顺市2015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考了 (报考单位)的 岗位(岗位代码及名称),笔试成绩(折算前) 分,已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我已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清楚并同意有关诚信报考的内容。现承诺如下:
一、报名时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提供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绝无弄虚作假。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以任何形式作弊。
三、认真对待每一个考聘环节,完成相应的程序。若经资格复审合格获得面试资格,在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环节,不无故放弃或中断。
若本人有违反诚信报考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处理。
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15年 月 日
2015年安顺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分类考试类别具体说明
| 附件4: |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类别具体说明 |
|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考试类别代码 |
综合应用能力 |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
| 综合管理类 (A类) |
综合管理类岗位 |
11 |
A类 |
A类 |
| 医疗卫生类 (E类) |
中医临床岗位 |
51 |
E类 (合订本,由考生选做相应部分) |
E类 |
| 西医临床岗位 |
52 |
| 药剂岗位 |
53 |
| 护理岗位 |
54 |
| 医学技术岗位 |
55 |
| 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
56 |
考生查询《招聘公告》,请登录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告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