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顺序。考生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考生应留意自己所在岗位分组是否与本人报考的岗位对应。四、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候考的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五、考生可以自主选择用普通话或者白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 六、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评委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 七、进入面试室的考生须带齐随身物品,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并领回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的本人物品后(请认真核对,不要领错别人的物品),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八、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第三十一条严肃处理。
罗定市2015年公开招聘城区医疗卫生单位
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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