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与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的《厦门市儿童医院委托管理协议》的文件精神及厦门市儿童医院的发展需要,经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厦门市儿童医院决定组织实施本单位2015年秋季补充编外工作人员统一招聘工作。现将招聘考试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儿童医院2015年秋季招聘岗位信息表(编外岗位)》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医师岗位须具有普通教育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
8.医师岗位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考试(提供合格证书或425分以上成绩报告单)。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 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试报名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借用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招聘网(http://chjob.fudan.edu.cn/invite2/index.do)(注厦门市儿童医院专用)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
5、报名初审合格人数统计每天17:00在厦门市儿童医院招聘信息(http://www.xms来源:91考试 网etyy.cn/)更新一次,报名截止前2天内的报名人数不再更新,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尽早上网报名,防止出现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错失应考机会。
6、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厦门市儿童医院招聘信息(http://www.xmsetyy.cn/),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流程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10月22日上午8:00至10月28日下午17:00登录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招聘网(http://chjob.fudan.edu.cn/invite2/index.do)(注厦门市儿童医院专用),提交个人信息。报名系统将于10月28日下午17:0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信息的无法打印应聘登记表,并由此造成不能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初审时间为10月22日上午8:00—10月29日上午12:00,由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组织相关专家团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10月22日上午8:00—10月29日下午15:00登录厦门市儿童医院招聘信息(http://www.xmsetyy.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10月22日上午8:00—10月29日下午17:00前通过电话申诉,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为0592-2529572。
4、应聘登记表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请于10 月 22日上午起自行上网打印应聘登记表。
5、 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比例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的,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相关考生。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岗位相关知识,医师岗位另要求专业英语测试。每科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自行上网打印应聘登记表,并持该表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通过厦门市儿童医院(http://www.xmsetyy.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期为1年且期满考核合格的(不含服务期为2年但服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人员),报考市属事业单位不加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国家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1年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厦门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厦门生源高校毕业生。
(2)从我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或厦门生源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以上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2年内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2年内加5分。本项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加分仅限于笔试。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来源:91考试网 91exam.org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等材料(提交方式请与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请在报名期间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民政局安置办开具证明(联系电话0592-2892062)。
②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厦门户籍或厦门生源证明材料。
3.笔试成绩查询
医师岗位笔试成绩由岗位相关知识及专业英语笔试卷面分各乘以50%再加上各项加分折算而成。其他岗位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厦门市儿童医院招聘信息(http://www.xmsetyy.cn/)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核
面试前,所有拟进入面试人选由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组织相关专家团队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厦门市儿童医院招聘信息(http://www.xmsetyy.cn/)考务信息通知。通过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1.进入资格复核的人选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并依序装订成册: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国家四六级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身份证、户籍证明。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请提供复印件;如通过2015年执业医师考试,请提供网络分数打印件。非复旦大学研究生,请提供学校研究生科或教务处出具的研究生学位类型证明(科研型/临床型)。
2)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国家四六级英语证书或成绩单、身份证、户籍证明、已经轮转过的临床科室及完成的工作量情况证明。已经获得的执业医师资格证。
3)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查验杂志原件,收复印件(封面、目录和全文),论文出版截止日期2015年10月28日(以期刊正式出版为准);如有作为主要负责人申请的课题,请提供相应书面证明材料。
4)符合加分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由复旦大学儿科医院组织专家组(5-7个人)进行面试,面试环节包括:
1)医师岗位须进行个人PPT汇报(5分钟),内容包括学习工作经历、临床工作、专业技能、科研工作(发表论文)、个人综合素质、英语能力等。
2)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评委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专家提问,医师岗位还须进行英语口语测试。
4)考生在PPT汇报、专家提问等面试环节不得透露考生个人姓名及导师姓名。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厦门市儿童医院招聘信息(http://www.xmsetyy.cn/)考务信息通知
(四)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等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综合总分相同者,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综合总分、笔试成绩都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如果依然相同,相应考生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或由面试组织部门组织他们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 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
(四)在办理人员调动或重新录用或毕业生接收或报到等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