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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市海陵区2012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政策答复口径(一)
2012-11-23 13:21:0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根据《泰州市海陵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和《海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区卫生系统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全区参与招聘的医疗卫生单位共6家,计划招录38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海陵区2012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须满18周岁(1994年12月14日前出生)且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5.具有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的户籍应符合《岗位计划表》中的有关要求。其中,海陵区户籍即海陵区行政区划(不含近年来行政区域划出海陵区的地域,包括省农业开发区、不包括寺巷镇、明珠街道)范围内的户籍;海陵区生源即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入高校前且至今户籍所在地仍属海陵区管辖(含近年来行政区域新划入海陵区的,不含近年来行政区域划出海陵区的,包括省农业开发区、不包括寺巷镇、明珠街道)的地域范围内的考生。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和区卫生局统一组织,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简章

  区人社局、区卫生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局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办理报名手续。同时缴纳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笔试费100元。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为报名人的居民身份证。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2012年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人才流动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报到证或推荐表)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延期至体检前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户籍或生源地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的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4日-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海陵区卫生局三楼会议室(泰州市税务西街18号),报名采用报考者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人员按照本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填写《泰州市海陵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计划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类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参阅《泰州市海陵区2012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区人社局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专业添加目录”,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单位将审核通过。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12月14日12时。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由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报名人员可于2012年12月17日下午5:30前到报名处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报考人员于2012年1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凭居民身份证和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场考试。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3日上午8:30—11:00。专业知识考试为2012年12月23日下午14:00-16:30,考试地点和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卫生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写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与能力等,考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本专业必须具备的相关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成绩于12月27日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陵区卫生局网上公布,同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结束后按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的,由区人社局和卫生局组织一场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陵区卫生局网上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36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区卫生局按照《泰州市海陵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及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六)聘用审批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陵区卫生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填写《海陵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体检表、政审考核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岗位需要的其它资格证书原件,报区人社局审批、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解除。

  因考核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可从本岗位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资格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和聘用纪律的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简章由区人社局和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224331、0523-86228791。

  监督电话:0523-86229649。

  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lqrsj.gov.cn/

  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局网:http://wsj.tzhl.gov.cn

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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