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全国。
(二)招聘对象:
1.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61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2.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市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①取得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②取得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超声诊断方向)、口腔医学、护理学、医疗器械工程、医学检验等专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含普通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全日制脱产班)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2)市属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直接考核招聘取得医学类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详见附件2、3)。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特殊要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两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⑹本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⑺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月日至2012年12月12日-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地址:遂州中路682号)。
(二)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网上下载并打印的填写完整的《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片2张,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复审、市人社局资格验证。
(三)现场缴费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考核考务费用80元/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报名同时,到报名资格确认处办理减免手续。
(四)领取《考核通知书》
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考核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领取《考核通知书》。《考核通知书》是考生参加考核、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核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对《2012年遂宁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和《2012年遂宁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所列招聘条件无法准确把握的,请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市人社局询咨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否则责任自负。
2.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4.报考者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资格审查表中凡有字迹改动痕迹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考核
本次考核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一)考核方式
1.考核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1)考核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等。
(2)成绩计算: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考核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实际操作技能等。
(2)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实践技能操作测试成绩×50%
(二)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考核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考核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考核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报考者的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核成绩公布。
招聘岗位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考核实际参加人员的考核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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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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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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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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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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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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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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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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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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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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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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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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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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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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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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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应届毕业生填入学前户籍) |
省(市、自治区) 市(州) 县(市、区)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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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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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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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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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讯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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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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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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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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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种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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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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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务费审查签字 |
初审人
签 字 |
复审人
签 字 |
验证人
签 字 |
岗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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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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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
及信息确认 |
本人承诺:上述所填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填涂错误,我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在本次考试中,本人一定遵纪守法、诚心应考、不作弊、不违纪。
经本人确认,报名信息录入正确。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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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受奖、
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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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
姓 名 |
性别 |
关系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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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按规定
回避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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