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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公开招聘77名工作人员方案(二)(二)
2016-02-03 08:26:4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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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考试、面试具体安排及进入面试人选成绩请密切关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www.fyey.cn)“公告栏”下“招聘信息”栏目。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市中山北路34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二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362000电话:0595--22791142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和福建医科大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及福建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981012(医院监督电话);0591-22862537(医大监察室)。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16年2月2日

来源:

http://www.fjrs.gov.cn/xxgk/sydwzp/sssydwzp/201602/t20160202_1136937.htm

 



Tags:卫生系统 医院 医生 护士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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