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4〕49号)有关规定,经咨询专家意见和学校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组成成员讨论、表决,决定我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年限按以下方案执行:
一、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并通过培训基地或其委托机构举行的临床能力测评者可适当减免培训年限:
1.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七年制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及八年制专业学位博士毕业生减免1年;
2.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毕业生减免2年;
3.入读研究生前有2年以上三级甲等医院相应临床工作经历者,培训年限可予减免1年;
4.符合多项减免条件者可以累计减免,但最短培训年限不少于1年;
5.医学科学学位不作为减免的条件。
三、符合第二点减免条件的毕业生,如接受培训的学科与研究生期间所学二级学科不相同者,在上述第二点规定的培训年限基础上增加培训1年,但最长培训年限不超过3年。
四、在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相同专业的培训年限可予连续计算。
五、本文件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凡过去有关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解释权归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中山大学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2015年5月15日
网上招聘系统登录指引
1、
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113.108.151.246:81/
2、
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仅可包含字母和数字,并且以字母开头)。
3、
登陆网上招聘系统,点击“我的简历”,填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基本信息:
1)
*为必填项,“籍贯”为出生地,“生源地”为高中毕业前户口所在地;
2)
“政治面貌”为预备党员者选“中共党员”;
3)
“毕业院校”为必填,如果列表中没有贵校名称,请在省份框中选择“其他”,在学校栏中输入学校名称,不填者视为简历不合格;
4)
“医学学位”处,对于医学院校中不分临床型和科研型的专业请选择留空;
5)
“工作年限”选“无或应届毕业生”者不要填写“目前行业”、“目前职位”、“现工作单位”;
6)
通信地址请填一年以内可以联系到您的地址;
实习经历: 不包括学校安排的见习,学校干部经历请写在工作经历中;
工作经历:不包括实习工作经历;
4、
请务必上传word版个人简历及个人照片(照片尽量清晰),个人获奖证书等扫描件请均以rar格式上传,文件夹命名为“专业+名字+第一志愿岗位”。
5、
填写好简历以及上传文件后,请点击“查找职位”并点击“申请这个职位”。请务必点击“申请这个职位”否则无法完成应聘程序,并慎重选择各职位的志愿排名,一旦提交将不能修改。
欢迎大家报名参加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面试!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2016年
招聘各类人员(第二批)启事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于2014年10月8日正式全面启用。粤东医院由梅县区投资13.5亿元兴建,占地面积250亩,总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按照国家三甲医院标准建设,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院。为进一步加快人才强院步伐,促进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各项事业的共同发展,实现“将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建设成部分学科国内领先、国内外知名、强大的现代化综合性医院
”的发展目标,现面向社会及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现将本次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基本条件(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各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公开招聘,凡有意应聘并符合条件者可报名。
三、招聘粤东医院规培住院医师基本条件及相关事项
(一)招聘粤东医院规培住院医师基本条件
1. 有较好的学历背景,第一学历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国家重点高校优先考虑),应按期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2. 品学兼优,具有责任心、奉献精神及团队合作精神,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在校期间未受过行政处分。
3. 身心健康,要求能承担夜班工作。
4. 年龄一般要求学士在26岁以下,硕士在28周岁以下,博士在34周岁以下(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
5. 研究生毕业者应受过良好的专业训练,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能力和科研潜力。
(二)粤东医院规培住院医师性质及相关事项
1. 被选拔聘用的粤东医院规培住院医师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及劳动合同,必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专科医师培训,具体办法按国家及中山大学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培训协议及劳动合同的期限与不同学历及专业毕业生的培训年限一致(培训年限见附件3)。
2. 在合同期内,粤东医院规培住院医师的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籍等由政府授权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3. 粤东医院规培住院医师与医院签订的合同到期后,经聘期考核合格,并按规定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将根据相关条件,按照中山大学及梅州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按一定比例,从医德高尚、综合素质高、业绩较突出、有培养潜质的医师中择优选拔,报经上级批准后留院工作,并签订聘用合同。
4. 经双向选择,未与医院继续签订合同的人员,合同到期后,可选择在国内外继续深造,或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医院为其提供工作表现证明及任职证明。
四、招聘粤东医院合同人员基本要求
(一)招聘合同人员基本条件
1. 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团结协作,相互尊重,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强,乐于奉献;
2. 能按照岗位职责完成任务,在三班倒岗位工作的需胜任夜班工作,愿意服从工作安排;
3. 关心和体贴服务对象,工作耐心、细心、热心,虚心听取意见;
4. 语言文明,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5. 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附件中的招聘条件有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按附件中的学历要求)。
6. 应届生年龄一般在18~28岁,非应届生年龄一般在22~35岁,身心健康;
7. 试用期满后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合同人员性质及人事代理办法
1. 被录取的合同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左右);
2. 在合同期内,合同人员自行委托政府授权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3. 在合同期内,合同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户籍等均由人事代理的人才市场/服务中心管理。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请登录中山三院网上招聘系统(http://113.108.151.246:81/)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网上招聘系统登录指引见附件4)。第二批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6日零时。
温馨提示:
1. 请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否则,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2. 在应聘过程中,我院将通过网上招聘系统平台及手机短信方式与应聘人员保持联系,请应聘者及时登陆网上招聘系统查看和跟进招聘进程,并保持个人手机通畅。
3. 应聘者在入选面试后,请将本人纸版简历、学校推荐材料、在校学习成绩单(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一同带往面试地点并交给人事科工作人员。
4. 建议在本人简历封面醒目地显示以下项目:
(1)拟应聘的科室(部门)及专业(岗位)(一般只写一个);
(2)毕业学校(研究生含本科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学历(硕士及以上者注明导师);
(3)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本人近照。
(二)招聘及面试安排
1. 第二批招聘人员面试初定在2016年3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2. 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与初选;
3. 面试:应聘毕业生按时到通知地点报到,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等;
面试一般程序:本人自我介绍,答辩等;
其他程序:考核、考试、试工(一般1~2周);
4. 通知面试入围者到中山三院院本部/粤东医院保健科体检(体检费自理);
5. 医院组织考查、审批,确定招聘聘用合同人选。
(三)公示招聘结果。
(四)拟录取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成绩单原件、签订就业协议书等。
(五)医院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报到上岗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来院面试者住宿、差旅费及伙食费均请自理。
联系地址:
1、广东省广州市天河路600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人事科 邮政编码:510630
联系人:甄老师、黄老师、童老师、袁老师、翁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53117
,85253097
网址:http://www.zssy.com.cn, http://113.108.151.246:81/
2、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人事科
联系人:肖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753-2829123
网址:http://www.mxrmyy.cn/, http://113.108.151.246:81/
附件1:中山三院粤东医院2016年规培住院医师招聘计划(第二批)
附件2:中山三院粤东医院2016年非医师岗招聘计划(第二批)
附件3: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年限的通知
附件4:网上招聘系统登录指引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人事科
2016年2月1日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人事科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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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lure teaches success. 失败乃成功之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