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工作人员,坪山新区教育、卫生系统拟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共招聘15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坪山新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名。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的相关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2016年4月坪山新区教育系统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1》)和《2016年4月坪山新区卫生系统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2》)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范围: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1》和《岗位表2》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2.报考学历: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历,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均不能报考。
3.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4.报考年限计算:报考年限计算截止2016年4月13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4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2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具体地点为深圳市坪山新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425室公共事业局人事科,高坦,联系电话:0755-84622637,电子邮箱:ggsyjrsk@psxq.gov.cn。
(二)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新区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3);
2.履职报告(原件,个人签名,见附件4);
3.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聘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详见附件5,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获奖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注:上述材料中的1-2项要求提供电子文稿,请提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统一要求为:“坪山选聘+个人姓名”)
(三)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组织人事局和公共事业局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
2.资格初审合格后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公共事业局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入围面试者个人,并于面试报到签名时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四)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报名者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或个人条件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2.报名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3.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由于面试成绩相同难于确定考察人选的,由招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遴选委员会确定考察人选。
(六)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告。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和公示
1.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7天。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新区组织人事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进行管理。
(二)对本次选聘入围并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不少于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三)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招聘查询网址: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psxq.gov.cn)。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和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4月坪山新区教育系统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表.xls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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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深圳市坪山新区教育系统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表 |
| 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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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20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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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单位 |
选聘单位 |
岗位属性 |
聘用人数 |
岗位条件 |
备注 |
| 岗位编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性别 |
最高年龄 |
最低
学历 |
最低
学位 |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
户籍
(市内/市内外) |
与岗位有关的
其它条件 |
|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
坪山高级中学 |
PSJY2016001 |
高中英语教师 |
专技岗 |
7 |
1 |
不限 |
45 |
本科 |
不限 |
高级教师 |
市内外 |
1.持有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
2.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及以上;
3.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或名教师。 |
|
|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
坪山新区中山中学 |
PSJY2016002 |
初中语文教师 |
专技岗 |
7 |
1 |
不限 |
45 |
本科 |
不限 |
高级教师 |
市内外 |
1.持有初中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
2.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及以上;
3.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或名教师。 |
|
|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
坪山新区中山中学 |
PSJY2016003 |
初中数学教师 |
专技岗 |
7 |
1 |
不限 |
45 |
本科 |
不限 |
高级教师 |
市内外 |
1.持有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
2.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及以上;
3.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或名教师。 |
|
|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
坪山新区中山中学 |
PSJY2016004 |
初中物理教师 |
专技岗 |
7 |
1 |
不限 |
45 |
本科 |
不限 |
高级教师 |
市内外 |
1.持有初中及以上物理教师资格证;
2.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及以上;
3.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或名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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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
坪山新区同心外国语学校 |
PSJY2016005 |
初中语文教师 |
专技岗 |
7 |
1 |
不限 |
45 |
本科 |
不限 |
高级教师 |
市内外 |
1.持有初中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
2.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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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
坪山新区同心外国语学校 |
PSJY2016006 |
小学语文教师 |
专技岗 |
7 |
1 |
不限 |
45 |
本科 |
不限 |
高级教师 |
市内外 |
1.持有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
2.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及以上;
3.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或名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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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
坪山新区实验学校 |
PSJY2016007 |
小学语文教师 |
专技岗 |
7 |
1 |
不限 |
45 |
本科 |
不限 |
高级教师 |
市内外 |
1.持有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
2.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及以上;
3.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或名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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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
坪山新区实验学校 |
PSJY2016008 |
初中数学教师 |
专技岗 |
7 |
1 |
不限 |
45 |
本科 |
不限 |
高级教师 |
市内外 |
1.持有初中或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
2.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及以上;
3.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或名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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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16年4月坪山新区卫生系统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表.xls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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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深圳市坪山新区卫生系统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表 |
| 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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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20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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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单位 |
选聘单位 |
岗位属性 |
聘用人数 |
岗位条件 |
备注 |
| 岗位编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性别 |
最高年龄 |
最低
学历 |
最低
学位 |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
户籍
(市内/市内外) |
与岗位有关的
其它条件 |
|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
坪山新区人民医院 |
PSWS2016001 |
泌尿外科医师A |
专技岗 |
4 |
1 |
不限 |
50 |
本科 |
学士 |
主任医师 |
市内外 |
1、具有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从事泌尿外科工作5年及以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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