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考试将于2016年4月16日举行。为使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考生认真核对下载的准考证各个栏目,发现错误,立即与镇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C3座,电话:0574-86252142、86291069)联系。
2.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 证(两证缺一不可),并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和考场参加考试,并按要求进行答题。
3.答题前,考生应首先阅读卷首指导语,并检查试卷是否有缺页、破损或污迹,若有此现象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提出更换。
4.答题方法:请用黑色钢笔或水笔规范答题。
5.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计算器、快译通、电子词典、书籍、报刊等有关资料和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已带者,应关机并放置至考场的指定位置,不得带至考位。
6.考前十五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得入场。
7.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六十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许可不得离开考场。
8.答题过程中,不要卷折、弄脏、弄破试卷,不得在试卷上做标记或附纸。考试结束后,不得将试卷带出试场。
9.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考场内不得吸烟,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答案或交换答案。
10.请事先熟悉考点,以下为考点地址、公交线路:
注意:考试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水笔)、计时工具。
请考生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赴考,避免因停车不便影响考试。
原标题:2016年上半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笔试应试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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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一、笔试期间,凡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均属违纪违规行为。
二、笔试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一)在试卷规定位置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任何标记的;
(二)未在规定的考场和座位上参加考试的;
(三)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监考人员警告的;
(四)偷看他人答题,或者有意给他人抄袭的;
(五)夹带资料,偷换试卷、答题纸、传递纸条或其他物品的;
(六)伪造证件者;
(七)请他人替考的;
(八)未按规定,携带笔试禁用的电子设备和其他工具至座位的;
(九)未经监考人员许可提前退场的;
(十)试卷作答情况与他人雷同的(经评卷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三、应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成绩按零分处理。
四、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监考人员、其他应考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五、代人考试者,由考试主管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人员的作答无效,按零分处理。
(一)不按规定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的;
(二)未在规定位置上答题的;
(三)未用规定作答工具答题的;
七、应考人员有其它违纪行为,可视其情节参照本规定第一至三条办法处理。
镇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4日
Seize opportunity by the beard, for it is bald behind. 见了机会,就要抓他的胡子,因为他后面没有头发.
fools rush in where angels fear to tread. 天使畏惧处,愚人敢闯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