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4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013年彭州市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2013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013年彭州市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考岗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1个岗位代码)。
(三)报名时间:2013年2月23日-2013年3月2日。
(四)报名程序: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网上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彭州市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在考生笔试考试结束后面试前进行。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在进行资格审查时确定。
4、报名缴费。本次考试采取网上缴费,不设现场交费。缴费截止时间:2013年3月3日23:59。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彭州市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审查时使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3月15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个别岗位,在征得主考机关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3年3月6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13年3月7日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含加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的。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上午。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
报考彭州市濛阳镇卫生院和红岩镇卫生院会计招聘岗位人员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其它岗位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笔试成绩计算
彭州市濛阳镇卫生院和红岩镇卫生院会计招聘岗位: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其它岗位: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0%+医学基础知识成绩×60%
6、政策性加分
(1)大学生志愿者。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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