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③2012年毕业未就业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若国外(境外)学位还须提供本人中国教育部出具的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未毕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④招聘审核时间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专家评审考核的方式。考核由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医学影像学等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应聘人员就其应聘岗位职责相关的业务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 素质,进行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核成绩按在场评委的平均分计算,其得分保留2位小数。评委填写考核意见并签名,当场对考核对象反馈成绩。
(六)确定人选
应聘人员通过考核的合格分数线后,由金坛市卫生局、金坛市人社局、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确定人选,并在原发布公开招聘简章的网站上予以成绩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签订就业协议。
(七)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由市卫生局参照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政审)
由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九)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原发布公开招聘简章的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
1、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负责填报《金坛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卫生部门审核后,报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新招聘的人员,试用(见习)期为六个月,初聘期内,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初聘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用,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核成绩、招聘结果“五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录用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录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12388
咨询电话:0519-82822053(金坛市卫生局)
五、本简章由金坛市人社局、金坛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1:《金坛市人民医院简介》和《金坛市中医医院简介》。
附件2:《2013年金坛市卫生系统公开补充招聘高层次专技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3:《2013年金坛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专技人员报名登记表》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坛市卫生局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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