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事聘公201305号)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普陀社会经济,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医务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医务人员18名(详见附表)。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
1.2011年以来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
2.2010年及之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目前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且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医疗卫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能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农村、海岛医疗机构工作。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能适应岗位工作。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或报考乡镇海岛医疗机构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服从组织分配。
7.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一) 91EXAM.org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3月12日—13日,普陀区卫生局人事科(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801室)报名,联系电话:3052118。
2.报名办法: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书及单位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均需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每个岗位报考人数应达到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2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考试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具体操作办法经区纪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予以公布。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相应职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后根据专业不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按实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以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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