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省曹县人民医院招聘人员信息
根 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 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007〕39号)精神,经曹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曹县人民医院人员40人。现将招聘工 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5人;
2、临床医学本科生30人;
3、影像诊断本科生3名;
4、临床医学检验本科生2人。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资格条件;
2、全日制医学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未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正式派遣手续的毕业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根据需要,报考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硕士研究生必须为全日制本科起点、具有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除外);本科生应为全日制医学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2009年以前毕业报考临床医学的,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凡已被单位聘用或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曹县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在《报考人诚信承诺》栏内签名。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 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及已婚考生由 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还要提供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由山东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山东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由省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 合格,3年内报考县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 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 经审核确认后,实施加分。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标准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执行,每人每科次40元,共80元;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费收取标准每人7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应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 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出现空缺的,可相应增加临床医学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曹县监察局、人社局、卫生局组织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硕士研究生报考的只进行面试和考核,不再进行笔试考试)。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考试。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基本的卫生法律法规、医学理论及应知应会的时政方针、公共管理和综合写作等基础性知识。
2、医学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满分100分)
临床医学岗位考试内容为系统解剖学、诊断学、内科学、药理学;
影像岗位考试内容为系统解剖学、诊断学、内科学、药理学和本专业知识;
临床医学检验岗位考试内容为临床检验基础、血液学检验、免疫学检验、生物化学检验、微生物检验。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考试时限均为90分钟。
笔试时间:公共基础知识:12月5日上午8:30—10:00
专业基础知识:12月5日上午10:30—12: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结束并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后,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曹县人社局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60%+加分因素。
(二)面试
面试由曹县人社局、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评委, 具体面试内容根据岗位的需要进行确定。评委从专业能力、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实际操作等几方面对其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
面试通知领取时间:12月9日。
地点:见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60%+加分因素)×50%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计划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采取加分人员优先、其次按医学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第三按面试成绩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将在曹县人社局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考核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其他人员中按得分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曹县人社局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 由曹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社局备案。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2010年应届毕业生试用 期延长至12个月(含择业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曹县人社局、卫生局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 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招考简章由曹县人社局、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 -3652529,0530-3239506
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曹 县 卫 生 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