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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浙江康复医疗中心等单位招聘63人公告(一)
2016-07-28 09:46:17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本院是浙江省残联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共建共管的省级公立康复医院,是省卫计委批准的浙江康复医疗中心、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设有浙江名中医馆(滨江)以及全省首家康复名医馆和全省规模最大的儿童康复基地。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新院区地址在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2828号,为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8个岗位共63人,其中医、药、技人员27人、护理人员30人、教师3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本公告明确执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⒈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⒉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经我院审核同意后可接受应聘。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9月16日16时期间,登陆医院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zjkf.org,人才招聘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并于9月16日前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康复学科带头人等6个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及紧缺岗位开考比例不受人数限制。其余岗位报名人数最低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 ,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要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确认,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9时至9月19日16时。未按期确认者,不视为具备完全的应聘资格。

4.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人员再确认成功后,于2016年9月22日9时开始,可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各按照50%计入面试成绩。博士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优先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⒈ 笔试。

笔试定于2016年9月24日(星期六)上午和下午举行。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8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不到1:8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笔试要求:具体见招聘岗位表“笔试科目”栏。

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在网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的,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⒊面试。

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安排网上另行通知。

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最高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入围复试人员名单当天公布。

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初试成绩×25%+面试复试成绩×25%),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其余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间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确定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拟聘用人员应在本院要求的时限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本院网站(http://www.zjkf.org/,人才招聘)。

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zcmu.edu.cn/,师资力量)。

浙江省残联网站(http://www.zjcl.com.cn,公告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本院网站和浙江省残联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浙江省残联组织人事部:0571-88831576;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790865,联系人:陈老师、蔡老师。

原标题:浙江康复医疗中心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康复院区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浙江康复医疗中心等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016年岗位招聘表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 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 人数 其他条件 是否紧缺岗位 笔试科目
类别
1 康复学科带头人 专业技术(二-四级)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研究生/硕士 50周岁及以下 1 正高职称,有三甲医院康复科工作经历,有科主任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不安排
2 康复医师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 35周岁及以下;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 初级及以上职称,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康复医学
3 康复治疗师1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康复治疗学 本科 35周岁及以下 5 初级及以上职称,取得康复治疗师资格证 康复医学
4 康复治疗师2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本科/学士 35周岁及以下 1 初级及以上职称,取得康复治疗师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 康复医学
5 麻醉医师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临床医学;麻醉学 本科 40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1 取得主治及以上职称,专业方向须为麻醉方向,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 麻醉学
6 儿科医师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 40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1 取得主治及以上职称,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 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
7 心内科医师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 40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1 取得主治及以上职称,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岗位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
8 神经内科医师 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 45周岁及以下;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1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不安排
9 精神医师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 本科/学士 40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1 取得主治及以上职称,业务方向为精神医学 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
10 外科医师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 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 40周岁及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1 取得主治及以上职称,专业方向为普外科,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 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
11 骨科医师1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外科学(骨科);中医骨伤科学 研究生/硕士 35周岁及以下 2 初级职称,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
12 骨科医师2 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 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 45周岁及以下;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1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不安排
13 针灸医师 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 针灸推拿学 本科/学士 45周岁及以下;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 1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不安排
14 推拿医师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针灸推拿学 本科/学士 35周岁及以下 1 初级及以上职称,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针灸推拿学
15 脑(肌)电图医师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临床医学 本科/学士 35周岁及以下,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1 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三年及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 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
16 B超医师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临床医学 本科 35周岁及以下;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1 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CDFI上岗证,具有三年及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7 放射技师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医学影像技术 本科 35周岁及以下 1 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CDFI上岗证,具有三年及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8 检验医(技)师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 本科 35周岁及以下;检验医师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2 初级及以上职称,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三级社会检验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检验医师要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医学检验
19 西药药剂师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药学;临床药学 本科/学士 35周岁及以下 1 取得药师资格证 药学
20 中药药剂师 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 中药学 本科/学士 35周岁及以下 1 取得中药师资格证 中药学
21 护士1 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 护理学 本科 45周岁及以下 2 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护理管理工作经历 不安排
22 护士2 专业技术(八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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