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的复函》(顺卫函〔2016〕5号),现决定继续面向社会补招录3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周六上午可报名,周六下午及周日休息)。
(二)报名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保健路3号区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五号楼三楼人事科。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者须提供报名表、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 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应聘者可从网站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本人需携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和技能操作。具备高级职称的应聘者免笔试。
(二)面试。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实际操作测试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比例合成考试小计成绩,根据考试小计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测试对象。
(三)技能操作。技能操作测试需进行为期5天脱产技能操作,主要对考生实践技能的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定。技能操作实践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技能操作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弃权者,可以依照考试小计成绩(笔试+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人选,由本单位决定。
(四)技能操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技能操作4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参加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 ]276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本单位决定。
五、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经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与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签订相关合同,享受本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期限为3年的合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个月。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单位可以决定停止录用。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1.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http://wsjs.shunde.gov.cn
2.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网站:
http://www.sdfybj.com
咨询电话:0757-22613097
监督电话:0757-22613097
原标题:2016年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期)
点击下载>>>1-2.zip
附件1:2016年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职位表(第二期).xls
2016 年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妇 幼 保 健 院 公 开 招 聘 职 位 表 ( 第 二 期 ) |
序号 |
职位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年龄 |
户籍 |
学历 |
专业 |
招考对象 |
其它条件 |
1 |
妇产科医生 |
001 |
4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妇产科学 |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
社会人员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2 |
儿科医生 |
002 |
2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
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3 |
儿童保健科技师 |
003 |
2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康复技术 |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
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4 |
外科医生 |
004 |
1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
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5 |
五官科医生 |
005 |
1 |
4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眼耳鼻咽喉科学 |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
须具备高级职称 (学科带头人) |
6 |
中医师 |
006 |
1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中医学 |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
中医妇科,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7 |
中医师 |
007 |
1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中医学 |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
中医儿科,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8 |
中医技师 |
008 |
1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针灸推拿或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
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9 |
男科医生 |
009 |
1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
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10 |
内科医生 |
010 |
2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
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11 |
影像科医生 (放射) |
011 |
1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
社会人员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12 |
影像科医生 (心电图医生) |
012 |
1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
社会人员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13 |
影像科医生 (B超) |
013 |
2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
社会人员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14 |
药师 |
014 |
1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药学 |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
有药师或以上职称。
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15 |
临床检验 |
015 |
2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 |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
硕士研究生优先 |
16 |
助产士 |
016 |
2 |
30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助产 |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
社会人员必须取得执业证。 |
17 |
护士 |
017 |
9 |
30周岁以下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
社会人员或应届毕业生 |
社会人员必须取得执业证。 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合计 |
3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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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只能报考上述职位表中相应一个岗位 |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及代码: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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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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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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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相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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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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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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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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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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