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我区卫生系统将于今年3-4月份公开招聘239名工作人员。为确保这次考试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卫生工作人员充实到卫生系统,提高全区医疗卫生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监察局抽调,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卫生工作人员239名(其中研究生学历71名、本科学历82名、大专学历48名、乡村医生30名、随军家属8名)。具体招聘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含2011年、2012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2、具有相关专业执业(上岗)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花都区户口的2012年、2013年大专以上毕业生(医学成人学历教育除外);
4、列入花都区2013年随军家属安置计划,且随军前从事医药卫生、护理(助产)工作并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东省、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应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非广州市户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报考者应符合《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已婚人员的配偶如无广州市常住户口,其配偶也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2、资格条件。符合具体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历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者的年龄须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13年3月31日为界,即1973年3月31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直接到报名点现场报名的方式统一在规
定的时间内自愿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报名时间:2013年3月27日(星期三)至3月29日
(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
3、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成人教育培训中心一楼大堂(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宝华路五华直街15号)
4、报名要求:
(1)报考者根据所学专业或具备的执业资格应聘相应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在《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上明确报考单位和职位,提交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
(2)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2012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的协议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如: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者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随军家属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配偶现役证明、随军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如: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需提交配偶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
现场受理代报名,代报者须提交考生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于2013年4月8日(星期一)前在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网、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网址:
http://www.huadu.gov.cn/web/hdws/sy/;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rsj.huadu.gov.cn;
咨询电话:020-86836552。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1:30至5:00。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成人教育培训中心一楼大堂(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宝华路五华直街15号)。
现场受理代领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 91ExAm.org
本科、大专毕业生、随军家属职位的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硕士研究生的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临床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满分100分)三部分,按笔试成绩占30%、临床能力考核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博士研究生的考试分临床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按临床能力考核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除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职位和随军家属职位外,其它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不予开考。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4月14日(星期日)下午2:00至5: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分为临床、护理(含助产)、口腔(含五官科)、检验、影像、公卫(含妇幼、预防医学)、药学、中医、麻醉共9个专业。
(4)笔试结果公布:本科、大专毕业生、随军家属、硕士研究生职位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博士学位职位的报考者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和临床能力考核环节。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在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网、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至4月28日(星期日)。
(2)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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