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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引导和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通知》(浙卫发〔2013〕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规定,经市编委办核准招聘方案,2013年全市各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技术人员8名。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并由省卫生厅统一提供笔试服务。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www.91exAm.org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要求,详见《江山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表》(附后,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所有招聘单位均为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本市乡镇卫生院,共5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市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个岗位共招聘8名工作人员,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职位为B类岗位8名。
(三)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含同期留学归国人员,但不包含全省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的2013年毕业生),且本专业初始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中专以上,户籍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招聘职位工作;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2年3月17日及之后出生);
(4)各职位具体报考条件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鉴于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现行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存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所述情形的人员,不宜应聘。
2、其他条件:
(1)鉴于本次招聘的人员需要在2013年8月底前到岗,本市各医疗机构均不支持目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在此期间提前解除与单位的聘用合同,因此此类人员不视为适合的招聘对象;
(2)被医疗卫生单位辞退、开除、除名等人员不得报考;
(3)江山市外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已与民营医疗机构等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均在浙江省卫生厅门户网站上进行。网址为:http://www.zjwst.gov.cn。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17日8:30~3月22日17:00应聘人员登陆省卫生厅网站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职位进行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鉴于全省各地同期集中招聘,使用同一网上平台报名,并参加由省里统一命题的笔试,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限报其中一个职位。
报名期间,报名系统每天17:00公布一次实时报名人数情况。
2、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3月18日9:00~23日17:00。市卫生局根据招聘职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各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一般应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酌情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应职位招聘计划。部分不足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或无人应聘的职位,由市卫生局商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继续接受报名或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后继续接受报名。有关情况将于2013年3月24日公布。
3、再次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9:00~3月27日17:00。报名系统重新开放,之前无人应聘、不足最低开考比例或放宽招聘条件的职位,尚未报名的人员及之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期间同步完成,未通过此轮资格初审者不予其他报名机会。
再次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市卫生局研究确定拟按实际合格报名人数组织考试的职位,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确需取消招聘计划的,招聘单位征求报名人员书面意见后,直接为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2013年3月28日在网上公布最终确定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情况。
4、应聘资格的取得。确定组织考试的职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于2013年4月3日8:30-10日17:00期间登录省卫生厅网站,确认参加笔试,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进行确认者,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笔试 www.91exAm.org
笔试由全省统一命题,在同一时间举行。
笔试时间:2013年4月14日。
笔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内容:包括医学综合基础知识和自选模块内容。其中医学基础知识为共答题,涵盖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学科各专业有关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自选模块由考生自行选择题目作答,涵盖医、药、护、技、全科、检验等专门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笔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为基准,分别按照淘汰20%的人数比例,划定(由系统自动生成)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姓名或准考证号)。
笔试合格线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4月24日前在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名次由应聘人员自行在省卫生厅网上查询。
(三)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人员应参加资格复审,时间一般安排在面试前两天,具体由市卫生局另行在江山卫生信息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表(贴照片)及身份证、户口簿(卡、页)、学历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相应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江山市外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已与民营医疗机构等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江山卫生信息网上通知。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测评要素、权重按职位分别确定,主要考查从业基本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基层工作环境适应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笔试、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即总成 www.91exAm.org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2确定体检对象,按1:1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六)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七)递补
应聘者书面放弃面试、体检、考核或被取消入围面试、拟聘资格,或体检、考核、公示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市卫生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八)公示、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由江山市卫生局确定为拟聘对象,并江山市卫生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和卫生局、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2、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