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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秋季福建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卫生技术人员招聘面试资格复核通知(一)
2016-10-18 14:09:42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根据《2016年秋季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卫生技术人员考试公告》,现将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核对象

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均须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即:

从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温馨提醒:资格复核后,可能有部分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或本人放弃面试资格等情形,请候补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核材料,以备递补。届时招聘单位将于递补人员资格复核时间开始前电话通知候补考生,务请保持通信畅通。

二、时间、地点:

2016年10月19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集美(杏林)台商服务中心三楼人才市场)

三、携带材料

(一)参加资格复核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证件证书原件核对后退还)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并依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签名:

1、全日制普通教育2016届毕业研究生:报名表、准考证(准考证面试当天还需使用,请提前复印备用)、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其他人员:报名表、准考证(准考证面试当天还需使用,请提前复印备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位)证,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其中,须提交学历(位)《认证报告》等情形的,也须一并提交。

3、报考岗位要求最低学历为大专的,须提供户口本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厦门生源未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报到证。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报考的,应在资格复核时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二)携带有关材料说明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所报考岗位无学位要求的可不提供学位证书),其中:

(1)全日制普通教育2016届毕业研究生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一致,如因就业推荐表专业与毕业证专业不一致而引发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形,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但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证明。

(3)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4)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位)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持上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位)认证(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2.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户口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材料。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复核通过后发给面试通知书。

2、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委托代理人(须出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带齐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

3、未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原标题:2016年秋季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卫生技术人员考试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点击下载>>>

2016年秋季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卫生技术人员考试进入面试资格复核名单

2016年秋季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卫生技术人员考试进入面试资格复核名单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拟招聘人数

准考证号

卷面分

加分

笔试成绩

笔试名次

1

厦门市集美区属幼儿园

6001

保健员

4

08922

70.92

0

70.92

1

2

厦门市集美区属幼儿园

6001

保健员

4

09001

67.8

0

67.80

2

3

厦门市集美区属幼儿园

6001

保健员

4

08914

67.57

0

67.57

3

4

厦门市集美区属幼儿园

6001

保健员

4

08921

67.27

0

67.27

4

5

厦门市集美区属幼儿园

6001

保健员

4

08920

67.13

0

67.13

5

6

厦门市集美区属幼儿园

6001

保健员

4

08909

66.82

0

66.82

6

7

厦门市集美区属幼儿园

6001

保健员

4

08916

66.23

0

66.23

7

8

厦门市集美区属幼儿园

6001

保健员

4

09003

65.79

0

65.79

8

9

厦门市集美区属幼儿园

6001

保健员

4

08905

64.55

0

64.55

9

10

厦门市集美区属幼儿园

6001

保健员

4

08911

63.59

0

63.59

10

11

厦门市集美区属幼儿园

6001

保健员

4

08910

63.45

0

63.45

11

12

厦门市集美区属幼儿园

6001

保健员

4

08924

61.55

0

61.55

12

13

厦门市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002

艾滋病防治

1

09408

72.44

0

72.44

1

14

厦门市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002

艾滋病防治

1

09417

70.29

0

70.29

2

15

厦门市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002

艾滋病防治

1

09419

70.17

0

70.17

3

16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004

护师

2

02624

85.99

0

85.99

1

17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004

护师

2

02610

81.84

0

81.84

2

18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004

护师

2

02625

80.22

0

80.22

3

19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004

护师

2

02627

79

0

79.00

4

20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004

护师

2

02705

77.98

0

77.98

5

21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004

护师

2

02607

76.75

0

76.75

6

22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005

检验师

1

08819

85.17

0

85.17

1

23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005

检验师

1

08820

76.76

0

76.76

2

24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005

检验师

1

08823

74.41

0

74.41

3

25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006

内科医师

1

09921

72.08

0

72.08

1

26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007

全科医师

1

09217

81.1

0

81.10

1

27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

6008

妇产科医师

1

10320

62

0

62.00

1

28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

6008

妇产科医师

1

10319

60.64

0

60.64

2

29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

6009

检验师

Tags:卫生系统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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