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
2010年12月1日为截止日期。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面试。对应聘其他岗位且报考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
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 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果招聘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 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
12月27日16:00前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卫生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 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1年1月6日-9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
50元/科(鲁价费发〔1998〕211号)。即A类和B类考务费100元/人,C类考务费50元/人。博士研究生应聘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进行笔试,不缴纳考务费,博士研究生应聘其他岗位的,需参加笔试,并缴纳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
12月27日 9:00-16:00到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502号,生产路北口银座家居西行300米路南)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 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六)笔试成绩加分。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
2年(2008 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经考核合格,这次应聘我市市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后于12月27日 9:00-16:00到济南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502号,生产路北口银座家居西行300米路南)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济南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 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已经通过享受加分政策、定向招聘政策考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岗位并已经被录用(聘用)的,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优秀已被事业单位直接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91考试网,^91exam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报考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按报名人数进入面试,由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博士研究生报考其他岗位的,按要求参加笔试。
(一)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