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在职技术人才招聘信息(四)
报名须知
1、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下载《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在职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二),如实填写完该表后,携带下列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
(1)本人签名的《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已婚者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局17楼招委会办公室
(地址:佛平二路82号)
联系电话:0757-86229289
3、报名时间: 2010年12月27日至2011年1月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在招聘过程中,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5、报名资格审核:由招委会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由招委会发出实践考核通知书,应聘者凭实践考核通知书到招聘单位进行实践技能考核。参与实践考核的人员名单在南海卫生信息网公布。
为适应我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南海区卫生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技术人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工作机构
招聘原则:贯彻“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公开招考,择优录取。
工作机构:本次招聘工作由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统一组织,全程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对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时间计算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
1、正高职称: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2、博士生、副高职称: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3、硕士研究生、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4、其他专业技术人才: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三)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近两年内曾发生医疗事故者;
2、所牵涉的医疗质量争议事件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调查中的人员。
招考对象除需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
请查看《2010年南海区卫生系统在职技术人才公开招聘计划需求表(四)》,详见附件一。
四、招聘方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南海卫生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下载《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在职技术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二),如实填写完该表后,携带下列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
(1)本人签名的《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已婚者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局17楼招委会办公室
(地址:佛平二路82号)
联系电话:0757-86229289
3、报名时间: 2010年12月27日至2011年1月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在招聘过程中,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5、报名资格审核:由招委会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由招委会发出实践考核通知书,应聘者凭实践考核通知书到招聘单位进行实践技能考核。参与实践考核的人员名单在南海卫生信息网公布。
(三)实践技能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