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办法
1、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真实完整的履历材料1份,包括:招聘报名表(见附表,应贴有本人近期2寸彩色相片)、自荐材料(含自荐信、推荐表、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按顺序装订,邮寄或送达医院人事科。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收取考务费80元/人(领取准考证时交款)。
报名日期:2010年12月29日—2011年1月13日
四、考试、面试、考核及有关规定
1、应聘人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医学基础知识考试。
2、应聘人员根据综合医学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医院成立面试考核小组,负责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工作。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考核过程予以监督。
4、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60%),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5、拟聘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以递补。
6、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方可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
7、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标准及本院福利待遇。
8、受聘人员根据不同学历签定不同的试用期(详见《聘约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不续签合同。
五、信息公布方式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我院将在福建省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x.gov.cn)和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及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网(www.fjxiehe.com)上公布招聘信息。
六、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新权路29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人事科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3325049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二○一○年十二月廿九日
附件一: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毕业生招聘院校范围
(一)省外部份
1.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 16.天津医科大学
2.北京大学医学部 17.河北医科大学
3.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18.重庆医科大学
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19.南京大学医学院
5.中山大学医学院 20.同济大学医学院
6.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21.郑州大学医学院
7.浙江大学医学院 22.苏州大学医学院
8.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 23.山东大学医学院
9.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 24.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院
10.南方医科大学 25.北京中医药大学(限中医专业)
11.首都医科大学 26.上海中医药大学(限中医专业)
12.中国医科大学 27.广州中医药大学(限中医专业)
13.武汉大学医学院 28.中国药科大学
14.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 29.沈阳药科大学
15.哈尔滨医科大学
(二)省内部份
福建医科大学
福建中医药大学(限护理专业)
莆田学院(限护理专业)
厦门大学医学院(限护理专业)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限护理专业)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限护理专业)
漳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限护理专业)
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限护理专业)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2011年度应聘报名表
应聘岗位: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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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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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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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相片处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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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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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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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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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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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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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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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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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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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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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电话: E-mail: |
学习经历(从高中毕业起) |
经 历 |
起止年月 |
院 校 名 称 |
所学专业 |
高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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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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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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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 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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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 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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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经历及
实习培训经历 |
起止年月 |
实习、工作、培训单位 |
岗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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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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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情况 |
(请注明学历、专业、工作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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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习及工作经历应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本表填写完整后请用A4纸打印,装订在自荐材料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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