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预报名:自公告之日起,有意者填好《上虞市卫生系统招聘报名表》,并把个人简历(含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相关证件、成绩单的电子稿件发至报考单位的电子邮箱,预报名时间截止2011年1月7日。用人单位根据报名专业情况,按小于或等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经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审核同意,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2、现场确认:接到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医学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及学校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备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规定时间到各单位进行现场确认。
3、考试:
(1)实践操作考:根据各专业特点由用人单位负责考试,满分100分。
(2)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专家组人员由用人单位聘请,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审定,并请市纪委现场监督,满分100分。
实践操作考和面试各占总分50%,总分100分,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
4、入围名单确定:根据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专业分布情况,可对原招聘计划作适当调整,根据调整后的录取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名单,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已明确入围者,不得再到本系统其他医院面试。
5、体检: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6、签订就业协议:经考试、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须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7、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其中被认定为不宜聘用对象的(详见附件2),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8、聘用。考核合格者于2011年8月中旬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事业编制。
四、其他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作淘汰处理,已录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的,或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
3、经审核毕业生档案中有不宜聘用情形的;
4、报到时不能出具录用职位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二)已与市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
(三)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未通过首次相应执业资格考试的,允许延长一年,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两年内仍未通过相应执业资格考试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应聘面试合格人员中于2011年8月20日前按顺序替补体检、考核并聘用。
本公告由上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5-82116899
浙江省上虞市卫生局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上虞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2011年医学类毕业硕、博士研究生计划及时间安排
单位 |
小计 |
学历 |
岗位或专业 |
网络报名及联系电话 |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面试时间 |
上虞市
人民医院医院 |
15 |
硕士 |
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骨科、麻醉科、眼科、口腔科、五官科、感染科、危重医学科、急诊医学科、检验科、病理科、影像 |
sy_hospital@163.com
联系电话:
0575-82185308 0575-82212087 |
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
上虞市中医院 |
3 |
博士 |
骨伤科、肿瘤科、心血管内科 |
syzyy1979@163.com
联系电话:
0575-82111482 |
12 |
硕士 |
骨伤科、普外科、泌尿外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肿瘤内科、针推、中药 |
上虞市
妇幼保健院 |
7 |
硕士 |
临床类 |
syfby2008@163.com
联系电话:
0575-82206621 |
上虞市
第二人民医院 |
2 |
硕士 |
临床医学(内科) |
zyc669005@163.com
联系电话:
0575-82061298 |
临床医学(手外科) |
上虞市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 |
硕士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zjsycdc@163.com
联系电话:
0575--82133839 |
上虞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2011年医学类
硕、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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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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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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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院校(填至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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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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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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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冠、近期正面证件二寸照,大小为本框内。未上传报名表和照片的,视为无效报名. |
研究生毕业院校(填至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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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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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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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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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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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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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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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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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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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前户口所在地(填省、县和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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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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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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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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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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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本科阶段专业课程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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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主要科研成果、其他奖励和受处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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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和实践经历(时间、地点、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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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对公告内容、招考要求已知晓,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均真实,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
签名: 年 月 日 |
上虞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2011年医学类硕、博士研究生不宜聘用对象认定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宜聘用对象:
一、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二、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三、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四、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五、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 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有不宜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核结论。自考核结束后30天内,上述审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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