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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8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一)
2016-11-09 23:08:50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防城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防政发[2009]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上思县基层医疗机构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8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公开招聘符合岗位需求的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有特殊说明的另外),年龄计算以2016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招聘条件中要求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包括乡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七)免笔试条件

对报考县政府所在地之外的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可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并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八)免笔试和面试以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的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精神,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由用人单位、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择优聘用,结果公开。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十)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通过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3.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4.时间段要求: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6年8月31日为截止时间。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上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医管股(上思县思阳镇更生路县卫计局三楼);

4.联系人:韦明秀、雷森;

5.联系电话:0770-8525761;

6.报名需提交材料:

现场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自行下载填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相关执业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四张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及县卫计局出具的计生证明。符合免笔试、免面试和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及发放准考证

上思县卫计局负责报名工作的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审查确认,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拒绝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由上思县卫计局、县人社局组织人员对报名应聘人员资格再进行审核,对符合笔试考试人员发放《准考证》;对符合免笔试人员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符合直接进入考核人员发放考核确认书。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在报名登记表上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开考比例调整。拟聘岗位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需要开考的,由2016年上思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三)考试

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由2016年上思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以下简称上思县公招办)。

1.笔试:

(1)考试科目:①临床医生岗位、妇产科医生岗位、公共卫生岗位、检验科岗位、中西药房岗位、护理岗位等6个岗位为同一份试题,笔试考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医疗卫生类(E类),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有一部分为医学基本知识,另一部分为各个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2小时。②会计岗位按报考条件属于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2)时间地点

笔试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答题时间为120分钟。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成绩查询和公布

笔试成绩在防城港市人才网和上思县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1)确定面试人选

①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按报考岗位1:3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②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2016年上思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③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的时间及地点

2016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2分钟(含2分钟审题时间)。

3、加分

(1)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

①通过国家卫计委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加5分。

②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③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医、护、技师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取得士级(医、护、技士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3分。

④曾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时间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

⑤在“三支一扶”岗位服务满1年(时间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的人员,或曾经在“三支一扶”岗位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加5分。

同时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人员,只取一次分值最高的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2)加分办法

①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笔试和面试环节均可按上述条件加分。

②笔试环节的加分加上笔试实考成绩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带入面试成绩的计算。

③面试环节的加分加上面试当天实考成绩构成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作为确定考核人员的依据。

④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笔试实考成绩与面试实考成绩分别作为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

4、调剂

面试结束确定所招聘岗位体检考核人选后,在县内如存在因生源不足而没有按招聘计划开考的岗位,在征集考生同意调剂的前提下,县卫计局可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进行调剂,并提出调剂方案,经县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在市、县相关网站公示5天。

5、评分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实考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实际参加面试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后由县人社局、卫计局按照岗位面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符合免笔试和面试以直接考核的方式条件的人选直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由县人社局、卫计局组织相关人员全面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合格者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考核过程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或体检不合格者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考核和体检时间:2017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县卫计局、人社局根据面试、考核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上思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聘用人员名单。县卫计局、人社局按规定给予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严格按照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招聘工作的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笔试、面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笔试、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四)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七、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上思县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2016年上思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2016年上思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016年上思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

附件点击下载

上思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序号 主管单位 招聘单位 单位经费渠道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
人数
所需资格条件 备注
年龄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
1 上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思阳镇卫生院 差额
拨款
临床医生岗位     2 40周岁及以下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中 医学类、社区医学、农村医学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其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2 公共卫生岗位 2 40周岁及以下 中专及以上 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中医学类、农村医学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3 护理岗位 1 40周岁及以下 中专及以上 护理类    
4 会计岗
Tags:卫生系统 医院 医生 护士 招聘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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