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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票市卫生系统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文件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北票市医疗卫生系统相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2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采取统一考试的办法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以报名: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2、北票农村卫生院改制出售时在编职工(含买断及未买断工龄人员,以下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品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期间生人),北票农村卫生院改制出售时在编职工,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生人);
(四)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
(五)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及岗位分类:本次共有市中心医院、中医院、职业病防治院、康宁医院、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督所等6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82个岗位对外招聘。招聘岗位分为医疗、医技岗位46个、护理岗位30个、公共卫生岗位 3个、药剂岗位3个。
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表。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北票市卫生局(一楼大厅);
3、报名费用:每人100元;
4、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需用A4纸):
(1)报名表(考生可登陆北票人事人才网http://www.lnbpr src.com)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
(2)近期免冠同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北票市农村卫生院改制出售时在编职工需提供卫生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劣迹证明。
5.报考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必须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6.本次考试实行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名表和承诺书,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并现场在承诺书上签字;
8.考生在报名结束后,应确保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以方便招聘单位联络,因通讯不畅造成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招聘计划。
(二)专业知识考试
1、考试形式:考试采取闭卷形式,由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统一组织。
2、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专业知识考试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A类)医疗医技职位考生理学(50分)、解剖学(50分);
(B类)护理职位考护理学(50分)、生理学(50分);
(C类)公共卫生职位考公共卫生基础知识(50分)、预防医学基础知识(50分);
(D类)药剂职位考药剂学(包括中药学)(50分)、药理学(包括中药药理学)(50分)。
(三)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在北票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确定加试人选
根据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加试入围人选,入围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加试。
(五)资格审查
加试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卫生局负责对加试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阶段的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执业医师证书、执业护士证书、检验师(士) 资格证书、放射影像技师(士)资格证书、药剂师(士)资格证书等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加试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加试
参照上级和外地做法结合北票市实际情况决定以 加试代替面试。加试采取笔试形式,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医学常识、公共卫生基础知识、医学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医德医风及行风建设、健康教育等内容。具体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50%+加试成绩×50%。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相关规定之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2.待体检工作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将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北票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要属实名),取消聘用资格;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因考生个人弃权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或虽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朝阳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连同考核材料 和体检结果报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票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北票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5581062 5822819。
监督电话: 582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