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昌平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3名。
一、招聘条件
(一)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二)出生日期计算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
(三)非京籍应届毕业生进京须经市人保局审批。
(四)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能服从卫生局统一调剂岗位,否则视为放弃。
(六)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如有发现立即退回。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二)报名地点:应聘人员到应聘单位报名。
(三)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四)报名须持材料(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表(可登陆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昌平人才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一份,并贴好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取消资格;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持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5.非应届毕业生持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复印件及“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派遣证)的复印件(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到人事档案中复印);
6.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9.非应届生档案存放单位必须在京,并持存档单位证明信原件。
(五)考试与考核:
1.笔试:
(1)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2)时间和地点:以应聘单位通知为准。
(3)成绩公布:成绩合格的在卫生局及相关网站上公布。
2、面试、实操:由区人保局、区卫生局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人员:笔试成绩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者,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数量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不足比例来源:91考试网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时间、地点:以应聘单位通知为准。
(六)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笔试、面试、实操成绩分别占40%、30%、30%)。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1.二级以上医院可自行组织体检,其余单位卫生局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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