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最新招考信息:
为解决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急需短缺的问题,加快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及南充市人社局《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50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名额、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表)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
2.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执业药师) 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3.按《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0]621号,以下简称621号文件)规定,市州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招募我县基层卫生院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以上的执业(助理)医师,并可执行621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期。
(四)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尚未过影响期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办法
考核招聘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考核招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县人社局报名,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012年已参加执业医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其执业资格证书正在办理的报名时应持市人事考试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报名现场确认,并承诺在本次招聘中如被确定为拟聘对象时须在报上级部门审核确认前提交本人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接受资格审查后,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每人只选报本《公告》中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志愿(专业类别),违者取消聘用资格。若考核招聘各专业类别的有效报名人数小于该专业类别实际招聘名额的三倍,实行直接面试和考核;若考核招聘各专业类别的有效报名人数等于或超过该专业类别实际招聘名额3倍,先进行笔试淘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位按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若某专业类别有效报名人数小于该专业类别实际招聘名额,空缺的岗位数可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到本《公告》公布的其它专业类别岗位。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不进入最后总分,只作入围面试依据。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面试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面试满分100分。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人员。面试和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和程序进行资格确认。
考核内容为报考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务工作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28日。
2、报名地点: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事管理股。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4、资格审查:由营山县卫生局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经县人社局审核确认,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5、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3年5月30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3年5月29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在报名处领取,不再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放弃。
4.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五、体检
对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等额体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来源:91 考试网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