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现场确认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江北区现场确认安排的相关通知如下:
一、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月9日--24日。
二、 现场确认地点:江北区白云大厦11楼(观音桥商圈,324医院对面附近)。
三、 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资料:详见《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渝卫考办[2017]7号)。
四、 具体时间安排
详见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五、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67874024。
原标题:关于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北区报名点现场确认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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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北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xls
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 |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
现场确认地点:江北区建新东路白云大厦11楼
联系电话:67874024 |
1 |
1月9日(星期一) |
三博长安医院、李顺强男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 |
2 |
1月10日(星期二) |
望江医院(郭家沱社服中心)、红十字博爱医院、大石坝社服中心 |
3 |
1月11日(星期三) |
区中医院、当代美容医院、黄泥磅医院 |
4 |
1月12日(星期四) |
324医院、博视眼科医院、佳音医院 |
5 |
1月13日(星期五) |
时珍阁医院、生殖健康医院、市中医院 |
6 |
1月16日(星期一) |
市计生医院、国宾体检中心、北大阳光医院 |
7 |
1月17日(星期二) |
市红十字会医院、爱尔眼科医院 |
8 |
1月18日(星期三) |
三博江陵医院、东风医院、观音桥社服中心 |
9 |
1月19日(星期四) |
华新街社服中心、精卫中心(寸滩社区卫生中心) |
10 |
1月20日(星期五) |
石马河社服中心、骑士医院、铁山坪社服中心、其他医疗卫生单位 |
11 |
1月22日(星期日) |
大庆村社服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其他医疗卫生单位 |
12 |
1月23日(星期一) |
玉带山社服中心、猫儿石社服中心、五里店社服中心、其他医疗卫生单位 |
13 |
1月24日(星期二) |
鱼嘴卫生院、复盛卫生院、五宝卫生院、其他医疗卫生单位 |
备注:1.个体诊所、门诊部自行安排确认时间。2.如果未能按照时间安排表确认的,需提前电话告知或预约。 |
2.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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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文件
渝卫考办〔2016〕7 号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 2017 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
生计生局,重庆市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关于 2017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
发〔2016〕187 号,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rencaid
uiwujianshe/zcwj/201612/t20161226_262916.html)和《国家卫生计
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 2017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
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122 号)文件精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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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我考区 2017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安排通知如
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 年 1 月 3 日至 1 月 22 日。
2.报名方式: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
才网(www.21wecan.com.cn),根据报名须知及提示在网上填写个
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7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附件 1)。无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报名点协助其进行
网上报名。
(二)报名点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人员(含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必须到单位所在
区县报名点(区县卫生计生委或其指定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和资
格审查。
1. 现场确认时间:2017 年 1 月 4 至 24 日,各报名点可根据
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时间,但必须保证时间充裕并不得提前结束确
认时间。
2.报考人员到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注:考生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均须使用 A4 纸)
(1)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2)《2017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各栏目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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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须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加盖印章)一式 2 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博士必须提交学位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各 2 份。
(4)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生,还须提交本
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 2 份复印件;
有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必须同时提交执业证书原件及 2 份复
印件。
(5)2016 年已参加过本专业考试的考生可以只提交本人身
份证及 2016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2 份。
3.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时必须做到:
(1)认真审核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考专业要求。
(2)认真审核报考人员学历、任现职年限是否符合规定,有
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是否有执业证书,执业证书上的执业类别与
报考专业类别是否一致。(注: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
年限均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认真审核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上的姓名、身份证号
与原件上的信息是否一致。
(4)检查历史考生是否正确使用原档案号,报考专业是否与
原来的一致。
(5)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必须打印确认单交报考人员签字
确认,并在报名表及确认单上相应位置签署意见,装订作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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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首页。
(6)各报名点于 2017 年 2 月 7 日前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
相关信息及材料送相应考点。考生报考资料一份交考点、一份留
报名点。
(三)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考生须于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后通过网上缴费的方式缴纳考
试费。网上缴费的时间截止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逾期未缴费的
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及数据:2017 年 2 月 23 日以
前,考点完成资格审查并将报名数据上传考区。
(五)考区审核报名数据:2017 年 3 月 5 日以前,考区完
成资格复查、并在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后将报名数据上传国家
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科目。
二、考场及考生座位安排
(一)考点于 2017 年 3 月 18 日前完成考场、试室、考生座
位编排,并将数据上传考区。2017 年起护理学(师)专业各科
目试卷均有条形码标识,考点须将护理学(师)专业考生编排在
同一试室内,不得和其他专业考生交叉编排。
(二)2017 年 3 月 20 日前考区审核考点考场安排情况,并
于 3 月 20 日前将数据上传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准考证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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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4 月 28 日至 5 月 27 日,考生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
才网(www.21wecan.com.cn)打印准考证;对无条件打印准考证
的考生,报名点要协助其打印准考证,也可由考点采用批量打印
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
考点可于 5 月 10 日起登陆考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用于监
考的《考生签到表》。
四、考试时间
纸笔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 月 20 日
0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 月 21 日
0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人机对话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
5 月 20、21、
27、28 日
0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五、考试试卷交接工作
(一)考点在 2017 年 4 月 15 日前确定试卷接收人员等,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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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考试物品接收信息表》报考区。
(二)考区在 2017 年 5 月 18 日向各考点发放试卷等考试专
用物品,考点须严格按照《考试专用物品交接单》中的内容要求,
与考区工作人员一起逐个开箱检查,以试卷袋为单位进行试卷袋
面信息核对,并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交接程序,严格落实保密
措施,确保试卷万无一失。
(三)考试专用物品到达考点后,须立即存放至保密室内。
考点要认真落实保密措施,保证 2 名以上值班人员 24 小时值守。
六、考试实施筹备
(一)考试实施前,考点要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
案。在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工作中,要按照考务规则明确的责权,
妥善处理好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并于 4 月 15 日前将《考
点办公室设置一览表》上报考区。
(二)考点须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进行认真培训,使他们
了解有关考务规定,掌握考试工作程序,熟练掌握卫生考试的专
业分类,尤其要重点培训如何指导报考护理学(师)专业的考生
在答题卡指定位置规范粘贴条形码。
(三)考试实施前,考点须通过报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考
生签到表》、《试室编排表》、《座位安排表》《座位贴》,分别用于
标识考场、试室及座位。
(四)考试实施前考点须在每个考场显著位置张贴《试室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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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表》,每个试室门口张贴《座位安排表》,每个用于考试的课桌
张贴《座位贴》。
七、考试实施
(一)考试实施期间,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须遵守国家保密
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考务规定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
职责,维护考场秩序,切实加强对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管理,
提高对高科技作弊的防范意识。
(二)考点须加强试卷在考务办公室领取后至试室途中的安
全监管,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杜绝错发考生试卷、漏收考生
试卷及答题卡的情况。
(三)考点须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发的
机考工作流程,督促机考机构做好系统的安装、测试。
八、试卷及答题卡回收
(一)纸笔考试
1.根据《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
见》(卫办发〔2009〕65 号)的有关规定,备用试卷启封后,剩
余的备用试卷和替换回的问题试卷,均须在考场主考的监督下回
封至已启用的备用试卷袋内,并填写《备用试卷回收单》,考试
结束后须将考试试卷与已启封和未启封的备用试卷袋,核查清点
无误后,与回收的答题卡一起于考试结束后 24 小时内运抵考区,
并完善相关交接手续。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留存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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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收的答题卡和《试卷答题卡回收确认单》须放置于防潮
袋中,再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中;纸笔考试结束后,考点须
将答题卡(回收)袋按照考场、试室的顺序依次整理分科目捆绑
后回收装箱(请使用试卷专用箱,各科目不得混装)。
3.考点于 5 月 22 日前派专人专车至考区,按照国家保密工
作要求,与考区办理试卷、答题卡、备用试卷回收的交接手续。
4.考试结束后,试卷销毁工作由考区统一组织进行。考区工
作人员须在当地监察人员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人机对
话考试各场次密码封全部销毁,并填写《考试物品销毁记录单》,
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前传真至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备案。
(二)人机对话考试
1.每批次考试结束后,考点将考生的答题信息备份光盘、试
卷信息光盘(含备用光盘)、USBKEY(第二批次回收)及装订
成册的《试室情况记录单》等人机对话考试专用物品按照考场顺
序封装(物品清单和封装要求可在考务系统中下载),在考后 24
小时内,派专人专车交至考区。
2.考区在回收各考点人机对话考试专用物品时,须认真清点
核对各类物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3.每批次考试结束 24 小时内,在得到考区确认上传数据完
整无误的通知后,各考点考务工作人员务必在考区巡考人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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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删除数据和卸载人机对话考试系统。
九、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后 2 个月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
有效证件号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